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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事來源:蓮荷報 2.完整標題:獨/宜蘭縣府逕自變更登記 一夕拿走救國團2千坪土地 3.完整內文: 公告現值1億4千多萬元的龍潭游泳池土地,宜蘭縣政府已火速辦理變更所有權人為「宜蘭 縣」,原地主救國團的土地沒了,竟不知情!救國團今不滿縣政府要拿走土地,卻事前完 全沒有溝通,作法鴨霸,與律師研議將提起救濟行動。 「真的嗎?」救國團總團部今天得知消息,感到驚訝與不滿。根據宜蘭地政事務所的土地 謄本顯示,縣政府是在昨天 (8日)火速辦了變更登記,登記原因是「撤銷」,土地所有權 人改為「宜蘭縣」,管理者是救國團。 礁溪鄉龍潭游泳池土地2000多坪,公告現值1億4000多萬元,市價約1億6千萬元,這塊肥 地對救國團而言,「竟然一天就不見了!」氣到跳腳。 救國團今天派人了解狀況,抗議宜蘭縣政府作法鴨霸、違法亂紀,哪有要把別人的土地變 更為自己所有,竟然事前完全不知會、也沒有溝通?還有法理可言嗎?救國團下午將與律 師研議提出行政或民事救濟。 縣府地政處強調,早年救國團是國防部的政府機構,民國93年因為資訊不完整, 才會讓 這塊自始至終都屬於公有財產的土地,錯誤更正登記到已經是人民團體救國團的名下,本 來就不該是救國團的地,如今只是回到原來的登記。由於是更正回復原來狀況,「何必跟 救國團講」? 4.完整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3132149 5.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37.1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525850662.A.3A2.html
DreamW: 拿回自己的東西而已 05/09 15:26
ch221221: 這次給推 05/09 16:04
in79418: 我覺得可以 物歸原主 05/09 16:05
Ambition0114: 救國團掰囉 05/09 16:56
dorydoze: 手法太粗糙,不喜歡陳這種不跑程序的做法 05/09 17:11
dorydoze: 該做的公告還是必須做 05/09 17:12
OnesXiao: 山大王... 05/09 18:36
chineseduck: 程序正義還是更重要吧!直接變更是哪招 05/09 18:37
dict02: 感覺是對面才會用的手法... 05/09 19:35
jelly777: 如果當初救國團取得土地是用錢買的話,就告政府侵權... 05/09 19:39
Chothort: 雖然討厭金德 但是看到這新聞就是爽XD 05/09 20:07
denispeter: 救國團又沒出錢買,這都有土地登記轉移紀錄,假掰 05/09 20:25
ilanese: 《土地法》第43條:「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 05/09 20:26
ilanese: 超越土地法的男人:陳金德! 05/09 20:26
ilanese: 如果宜蘭縣政府覺得當時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救國團有問題的 05/09 20:28
ilanese: 話,應該循求司法途徑救濟,而不是直接就叫地政事務所逕 05/09 20:30
ilanese: 為登記。 05/09 20:30
ilanese: 可以先假扣押,再上法院訴訟來救濟。 05/09 20:32
ilanese: 而不是用這種粗暴方式來把不動產要回去。 05/09 20:33
jk189: 雖然救黨團本來就垃圾,不過宜蘭王這種做法已經根本不把法 05/09 20:34
jk189: 律放在眼裡了 05/09 20:34
ilanese: 行政機關越過立法機關及司法機關而恣意任為的話,是獨裁 05/09 20:34
ilanese: 的表現。 05/09 20:34
Ssuyi: 陳金德從上任以來就很獨裁了 05/09 21:54
IanLi: 夠霸道說撤銷就撤銷 05/09 22:24
IanLi: 這樣真的是突破法律界限 05/09 22:25
stuartfamily: 政府做事還是要依法行政,該是誰的法院自會給個公道, 05/09 22:28
stuartfamily: 屆時再依法院判決強制執行即可,名正言順又依法行政, 05/09 22:33
stuartfamily: 但單方面以行政命令要求地政變更登記不僅可能違法, 05/09 22:36
stuartfamily: 甚至有可能會害了配合辦理所有權移轉的地政單位, 05/09 22:37
stuartfamily: 代理縣長幾個月後就卸任,但縣府就要很長時間的收尾. 05/09 22:42
stuartfamily: 程序正義是很重要的,中央追討黨產都還要弄個黨產會, 05/09 23:06
stuartfamily: 如果單憑政府首長一紙行政命令就凌駕土地法或民法, 05/09 23:07
stuartfamily: 台灣怎麼好意思跟人家說自己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呢? 05/09 23:08
kavalan1979: 跟當初農地政策有87%的像,他就是王法,他說了算... 05/10 08:26
pthsboy: 聯合還是少看,避免智能弱化 05/10 11:11
and9: 太扯啦。 05/10 11:37
and9: 太扯啦。可以這樣直接開 05/10 11:38
freeasa: 花蓮王表示:唷....隔壁有可造之才出現了 05/10 12:21
FOSSIL: 看三明自的早已經是智障了 05/10 12:32
shirochan: 不依法行政就用搶的?民進黨好棒棒 05/10 12:53
mystage: 這件事的程序是變更登記,還是更正?要分清楚。 05/10 14:00
mystage: 如果是更正筆誤那確實是不用經過法律程序 05/10 14:02
ji3g454jp6: 凡規則必有例外 05/10 16:28
Rainbow5566: 呵呵 你家的地其實是我的 只是我筆誤 05/10 19:54
m9229003: 這時候你會發現dpp其實就是跟鄉民一樣,我覺得我是對的 05/10 20:24
m9229003: 怎麼樣都可以,我說你是錯的搶你地都是正義 05/10 20:24
alvis000: 凌駕法律之上的男人 05/10 20:35
lolicone: 凌駕法律算什麼 陳金德自己都可以宣布法律違憲了 05/10 22:17
lolicone: 我國法律位階可以在最上面多劃一層"金德"了 05/10 22:18
talentsu: 政府都不依法行政,人民不守法也是剛好而已,台灣離法治 05/11 07:32
talentsu: 國家還好遠,一個法治不落實的國家是不可能成為已開發 05/11 07:32
talentsu: 國家的,難怪用遠都在開發中。 05/11 07:32
shirochan: 貴縣政府有去討了釣魚台的土地嗎 05/11 11:02
FOSSIL: 不要說國家,上面一票人喊正義還不是因人而異 05/11 14:39
thank005: 政府還能這樣玩噢?操,比強盜還可怕 05/11 16:25
YOSO8601: 救國團沒出一毛錢 憑什麼土地登記給它 05/12 16:18
selvester: 就是說那個… 就算自己的東西 要拿回來 也是要申請登記 05/15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