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ccess: 不管地主意願直接強迫某方面也算無賴 06/08 10:24
→ access: 保留古蹟的成功案例是有,但爭議部分明顯多出很多 06/08 10:24
推 access: 講白一點,法規只是強制,但要多點保留勢必要用鼓勵的 06/08 10:26
→ access: 但很明顯獎勵面不足才出現不少爭議 06/08 10:27
→ access: 很多問題不是用公眾利益就能帶過的 06/08 10:27
→ access: 單單一個地主為何想拆屋這問題你們是否思考過? 06/08 10:30
噓 pthsboy: 講的很偉大,不如就你用市價去買,我來幫你提報,幫你做 06/08 11:22
→ pthsboy: 做公益造福後世子孫,這樣就雙贏了 06/08 11:22
→ mmas: 阿就不是縣府拆的啊 06/08 11:46
推 Chothort: 被列古蹟當然還是要住啊不然咧睡公園 等拿到補償才去買 06/08 11:49
→ Chothort: 房喔 法條講的天花亂墜實務上呢 拿不出相當市價的利益就 06/08 11:49
→ Chothort: 沒有誘因 06/08 11:49
→ Chothort: 對地主來說 06/08 11:49
→ alvis000: 那個 拆的是屋主 06/08 11:58
推 iuiuisme: 還敢來帶風向啊冰鳥 06/08 12:17
→ dorydoze: 天主堂的文史價值在哪啊? 06/08 12:17
→ pthsboy: 設成古蹟=維護標=$$$$$$$ 06/08 13:48
推 snower06: 天主堂非常有文史保存的價值~ 06/08 15:58
推 kavalan1979: 你期待現在的政治人物有遠見及規劃的能力嗎? XD 06/08 17:43
推 Janius: 當地主寧願拆掉破壞,也不願被列古蹟,就代表法規不夠平衡了 06/09 09:29
推 tokirthing: 試想你是所有權人之一,而所有權人好幾個,因為公共與 06/09 18:09
→ tokirthing: 私人利益大家親戚鬧翻整天吵架,試問有哪個人能說得如 06/09 18:09
→ tokirthing: 此輕鬆?古蹟保留?煩都煩死了,還管他什麼歷史意義。 06/09 18:09
推 ilovepachaya: 想想已開發國家人民的想法 再想想這個議題 06/09 18:57
推 laliga: 日本列古蹟變成景點,台灣列古蹟只剩維護標,是人廢?法廢 06/09 23:06
→ laliga: 不對,應該說日本本來的歷史景點爭著要列文化資產,台灣的 06/09 23:08
→ laliga: 維護標廠商爭著找可能的目標爭列古蹟 06/09 23:09
噓 sai0613: 天主堂該不該列古蹟為什麼是提報人說了算?因為提報人本 06/11 07:41
→ sai0613: 身就在開修古蹟公司所以他說你阿公留給你爸的房子是古蹟 06/11 07:41
→ sai0613: 就是古蹟?? 06/11 07:41
推 snower06: 認定古蹟是文資委員做的決定!! 06/11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