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otearoa: 都2018年了,選委會這什麼鳥理由 09/08 00:26
→ ilanese: 就國際法而言,台灣主權未定論其實是有點道理的。 09/08 00:57
→ ilanese: 日本戰敗之後,只有放棄台澎主權,並沒有說交給那個國家 09/08 00:58
→ ilanese: 。 09/08 00:58
推 creepybiz: 這位很好,雖然理念不一定相同但敢言不妥協非常適合當 09/08 01:12
→ creepybiz: 議員 09/08 01:12
噓 joegonsinga: 選“縣”議員跳層級搞建國,搞不清楚身份就別出來 09/08 01:21
所以我只是一個什麼都沒要選的一般市民,我也不該有任何主張囉?
推 snower06: 誇張~都什麼年代了~還搞思想檢查! 09/08 01:41
推 ejru65m4: 法治考量吧 公務員根本不想鳥你什麼主張 但要是出現違法 09/08 02:20
→ ejru65m4: 事項 他們回被究責 09/08 02:20
推 ejru65m4: 雖然內容差很多 不過在他們眼裡跟宣揚要殺人一樣 都是給 09/08 02:23
→ ejru65m4: 他們找麻煩的違法事項。只要法律不追究 他們其實根本不 09/08 02:23
→ ejru65m4: 在意 09/08 02:24
→ ejru65m4: 改成更改國號什麼的 他根本不會管你 09/08 02:25
→ Aotearoa: 又不是第一年舉辦選舉了,你以為這類政見以前沒出現過嗎 09/08 02:25
→ Aotearoa: 直接政見寫上台獨的都嘛很多 09/08 02:26
→ Aotearoa: 所以我才說這理由很鳥 09/08 02:26
→ ejru65m4: 台獨當然沒問題啊 不是顛覆國家 沒人會管 09/08 02:27
→ ejru65m4: 不信 你改成台獨看看 他會不會理你 09/08 02:28
→ Aotearoa: 宜蘭縣選委會就管了啊w 09/08 02:28
→ ejru65m4: 他管的是你用建國字眼 法律上他會害他吃鱉 09/08 02:29
→ ejru65m4: 你政見改成台灣獨立他根本不會管你 09/08 02:30
※ 編輯: Aotearoa (49.158.207.28), 09/08/2018 02:31:01
→ Aotearoa: 第三段上色有說,2016年相同字眼,選委會沒意見 09/08 02:33
→ Aotearoa: 怎麼這次就有意見了? 選委會委員換人了? 09/08 02:33
推 ejru65m4: 其實上次沒管的那批真的膽子頗硬。 09/08 02:35
→ Aotearoa: 那才叫正常,都21世紀了 09/08 02:36
→ ejru65m4: 中華民國刑法是放在那的。監察院沒查到算運氣好 09/08 02:36
→ ejru65m4: 你知道言論自由有限度嗎?煽動叛亂罪幾乎自由國家都有喔 09/08 02:37
→ ejru65m4: 法律有問題就推動修法 而不是犯禁。不過效果是雙面性的 09/08 02:39
→ ejru65m4: 。你修法可以煽動建國。中共也可以在這邊煽動叛亂 09/08 02:39
→ ejru65m4: 這個法條就是維繫國家穩定 09/08 02:39
→ ejru65m4: 既然獨立可以用 為什麼要選給人家找麻煩的建國呢? 有什 09/08 02:41
→ ejru65m4: 麼特殊價值嗎? 09/08 02:41
→ ejru65m4: 當然法律也不是至高的 當有違反最基本生存權的狀況 每 09/08 02:44
→ ejru65m4: 個人民都應該反抗 不過今天不是這種狀況吧 09/08 02:44
噓 Andosinjo: 樓上正確,要建國怎麼還要選中華民國的官?? 簡單想這 09/08 04:27
→ Andosinjo: 樣的邏輯就好… 09/08 04:27
→ Andosinjo: 噓原po 09/08 04:27
→ Rainbow5566: 如果是一個正常的國家這種早就該以叛國罪抓起來了~ 09/08 06:03
→ Rainbow5566: 大多的什麼建國派獨立派多半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 09/08 06:04
→ Rainbow5566: 是為了台灣 09/08 06:04
→ Rainbow5566: 喊喊口號騙騙選票而已 09/08 06:04
→ Rainbow5566: 反正韓喊一喊就有選票幹嘛不喊呢 09/08 06:06
噓 ss70239ss: 選個縣議員也能扯建國zzZZ 09/08 07:10
噓 ccshih5566: 這位候選人 呵呵 09/08 07:35
推 yangchungju: 大家有推薦的候選人嗎,宜蘭市區 09/08 07:58
噓 mehan: 推ejru的看法,自由並不代表想做什麼都行。 09/08 08:19
→ mehan: 看看吵獨立或建國那批貨色,不出錢又不當兵就只肯出張嘴 09/08 08:22
噓 lionleo228: 我也想建國,但這不是議員的政策吧 09/08 09:09
推 jacky0122: 康思源不錯啊。非藍非綠,論述有方向 09/08 09:28
推 yo1139: 代議事有為民喉舌的權責,我認為她是對的 09/08 09:31
推 uku: 綠色執政....搞笑保證 09/08 11:45
→ harvey414116: 我對她的政策不發表任何意見!只是這位候選人在我朋 09/08 11:52
→ harvey414116: 友FB公然亂版擾民 覺得不可取! 09/08 11:52
推 momo3334: 推ej大理智在線 09/08 15:00
噓 joegonsinga: 奇怪了,我是講他身為縣議員候選人的身份,跟”市民 09/08 15:25
→ joegonsinga: “主張什麼有啥屁關係? 09/08 15:25
推 whitedevil: 按照上面R大的主張加拿大魁省、英國蘇格蘭都有大約半 09/08 15:42
→ whitedevil: 數的人應該以叛國罪抓起來耶~ 09/08 15:42
噓 qa17b: 縣議員管到國土主權,管太寬了吧? 09/08 15:47
→ ilanese: 我個人是認為想怎麼寫政見是候選人的言論自由,不過政治 09/08 16:12
→ ilanese: 光譜兩端的候選人,如果政見只有這個的話,通常得票率不 09/08 16:13
→ ilanese: 會太好。 09/08 16:13
推 ejru65m4: 所以鎖定煽動者啊 司法也知道責眾政治代價太大 09/08 16:43
→ ejru65m4: 你想要廢除煽動罪 也是自由只要找到足夠的支持者 這是公 09/08 16:46
→ ejru65m4: 民權力。只是你必須深思。在對岸這種壓力下。一定有人會 09/08 16:46
→ ejru65m4: 被鼓吹成為台灣的魁北克。到時候 宜蘭獨立一塊 花蓮獨立 09/08 16:46
→ ejru65m4: 一塊 彰化獨立一塊。這些廢法後的負面效果對台灣有比較 09/08 16:46
→ ejru65m4: 好嗎? 09/08 16:46
推 ejru65m4: 這種選舉策略通常用在複數選區 例如宜蘭區同一區假設選 09/08 16:54
→ ejru65m4: 十個立委 他只要拿1/10的極端票就會當選。不過現在重要 09/08 16:54
→ ejru65m4: 選舉的選制都改了 變成類似10個小選區選10個 這樣極端就 09/08 16:54
→ ejru65m4: 不算好策略。 09/08 16:54
→ ejru65m4: 不過這也是兩黨策略 過半的話對兩黨太有利 非藍即綠 09/08 16:55
推 ntttc: 要不要先去查「內亂罪」的構成要件啊? 09/08 21:14
→ ntttc: 以前提倡廢止刑法100條的民主前輩要哭了 09/08 21:15
推 ntttc: 內亂罪已經廢止處罰「陰謀犯」 09/08 21:17
→ ntttc: 現在只有以「強暴、脅迫方式」來「叛亂」的預備犯才會被處 09/08 21:19
→ ntttc: 罰 09/08 21:19
→ ntttc: 他的政見跟縣議員無關,但那是他的言論自由。 09/08 21:20
推 forevergood: 釣到一堆法學專業鄉民,但是她上的可能性不大。 09/08 21:32
推 ntttc: 坦白說她對柯P的意見讓我覺得很討厭XDDD 09/08 21:33
→ ntttc: 但言論自由是另外一回事 09/08 21:34
→ forevergood: 她是台獨激進派,怎麼會挺兩岸一家親呢? 09/08 21:34
→ forevergood: 對於統獨我是沒意見,只要台灣不要香港化北京化就好! 09/08 21:35
→ forevergood: 人民能自主,過著幸福安逸、和諧發展的生活,就好了! 09/08 21:35
推 ntttc: 其實不只兩岸一家親而已,我去看她FB,有些我都覺得很科科 09/08 21:37
推 ejru65m4: 我應該沒有一個字提到他會被起訴吧? 09/08 22:38
推 ejru65m4: 未遂犯預備犯除特別規定也是不處罰 但是不處罰就能當作 09/08 22:45
→ ejru65m4: 政見嗎? 選委會有沒有預防鼓吹犯罪事項被刊登的責任? 09/08 22:45
→ ejru65m4: 才是重要爭點吧? 09/08 22:45
→ ejru65m4: 叛亂罪仍然是違法的 只是處罰條件有適當限制避免濫權 09/08 22:47
推 ejru65m4: 其實只要等就知道了 候選人堅持不改 選委會應該回去問專 09/08 22:51
→ ejru65m4: 業法務了 09/08 22:51
推 ejru65m4: 政見發表是有違反公共秩序公序良俗應制止的規定 09/08 23:04
→ ejru65m4: 不過算不算 可能要等法務回去翻案例? 09/08 23:05
推 ejru65m4: 主要是中央法沒有定 是法規命令層級 位階不高 09/08 23:08
推 ntttc: 不處罰不就沒犯罪的問題?那何來預防鼓吹犯罪之事? 09/09 00:17
→ ntttc: 刊登選舉公報的法規命令和其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 09/09 00:20
→ ntttc: 都沒相關禁止事項的規定,在沒違法法律、煽惑犯罪自屬其言 09/09 00:20
→ ntttc: 論自由範圍 09/09 00:20
推 ejru65m4: 偷拍無另外規定所以未遂無罪 那我可以在政見大肆推廣嗎? 09/09 00:59
→ ejru65m4: 當事人有言論自由 但要化作公報上政見為啥需要審查? 09/09 01:00
→ ejru65m4: 規定選委會有審查之權 不就是要避免違反公序良俗? 09/09 01:01
→ ejru65m4: 你從我的推文應該可以看出我從來沒有追究候選人的問題 09/09 01:02
→ ejru65m4: 因為他的不當行為沒到需要懲處標準 所以我的觀點一直在 09/09 01:05
→ ejru65m4: 選委會應不應該制止他的行為 09/09 01:05
→ ejru65m4: 而且懲罰跟違法原本就是兩個概念 不受罰不代表不違法 09/09 01:07
推 ejru65m4: 所以就說等選委會結果阿 職業法務要查案例比我們方便 09/09 01:13
推 ejru65m4: 如果他利用公共資源鼓吹建國 然後有人攻擊國軍 09/09 01:16
→ ejru65m4: 這樣選委會需要負責嗎? 他本人一般內容應該是不用? 09/09 01:17
→ ejru65m4: 好像沒看過類似例子 這樣公家算有責任嗎? 有國賠專家嗎? 09/09 01:20
→ ejru65m4: 因為法的位階沒有找到相關職責 這樣算違法怠職嗎? 09/09 01:21
噓 happy7123: 這女的就標準女權自助餐的啊 09/09 01:49
推 Fatigue5566: 請尊重他人表達自己的理念 09/09 04:19
→ ntttc: 這類比根本不倫不類,鼓吹偷拍就已經構成刑法第153條,還管 09/09 05:47
→ ntttc: 你既遂、未遂。 09/09 05:47
→ ntttc: 台獨、建國,只要他沒主張用暴力推翻政府,就沒構成內亂罪 09/09 05:49
→ ntttc: 、沒違法,為何不能刊登? 09/09 05:49
→ ntttc: 這人我前面就提過,我看她FB覺得很討厭。但討厭是個人觀感 09/09 05:53
→ ntttc: ,包含女權自助餐也是,只要她沒違法就屬於她言論自由範圍 09/09 05:53
→ ntttc: 。 09/09 05:53
→ ntttc: 她透過選舉的方式建國,又不是以「強暴、脅迫方式實施」, 09/09 05:57
→ ntttc: 跟內亂罪的構成要件根本就天差地遠 09/09 05:57
→ ntttc: 第9屆立委桃園市第2選區2號候選人政見: 09/09 06:10
→ ntttc: 1、主張台灣獨立。 09/09 06:10
→ ntttc: 2、主張偽「中華民國」在台灣沒有合法性。 09/09 06:10
→ ntttc: 這樣「明目張膽」的政見都能刊登在立委選舉公報上,縣議員 09/09 06:12
→ ntttc: 就不能嗎? 09/09 06:12
推 hoin: 煽動判亂罪根本沒人敢引用了 好嗎 09/09 08:58
→ hoin: 那是用來打壓異己的舊時代產物 09/09 08:59
推 hoin: 隨時代演變徒具虛文的法律多如牛毛 09/09 09:01
推 absurdity: 說台獨 建國 就觸犯刑法喔...別笑死人了好嗎? 09/09 16:19
推 kavalan1979: 結論:《管太多》 09/09 18:32
推 lolicone: 組政黨主張共產主義不給組都宣告違憲了(無具體侵害國 09/12 17:43
→ lolicone: 家行為) 建國也是同理吧 宜蘭選委會真的很廢物 09/12 17:43
→ lolicone: 釋字644自己去讀一讀 09/12 17:44
→ lolicone: 這位孫小姐上次選立委都沒被這樣鵰 真的一看就知道是 09/12 17:46
→ lolicone: 誰的問題了 09/12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