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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板規5-d如下 d.買賣有專板 forsale 本板買賣要能夠以 "宜蘭面交"為主,在5-A通稱的商業文章 皆在此規範內。若為徵求只能在宜蘭縣內代買代辦之物,寄送或外縣市面交者不 在此限。 原本板規即有規範須於宜蘭面交為主,最近有些商品疑似為外地客.外地物品欲售於 宜蘭版,雖無明顯提及無法面交,但明顯規避板規進行販售,故將5-d微調為: d.買賣有專板 forsale 本板買賣要能夠以 "宜蘭面交"為主,在5-A通稱的商業文章 皆在此規範內。交易類型文章需明確寫明能夠面交的地點,如宜蘭市/冬山鄉/羅東 夜市等(禁開地圖炮寫在宜蘭面交) 更改用意除了減少買賣雙方須詢問的要點以外,更可降低欲規避板規的背後風險 BY版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14.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548250589.A.21B.html ※ 編輯: rockt123460 (61.70.14.147), 01/23/2019 21:39:44
a151091: 只寫宜蘭面交賣家可能要跑超過西部兩縣市距離賣商品 01/23 22:22
creepybiz: good 01/24 01:45
YuGar: 建議:最近有很多[活動]裡面有[交易]行為,建議只要含交易 01/24 10:08
YuGar: 行為就不應該掛在活動裡面,用廣告或交易比較適切。 01/24 10:10
YuGar: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但是公職補習班的免費試聽, 01/24 10:23
YuGar: 掛上[活動],總覺得明明是廣告,掛上[活動]羊頭罷了 01/24 10:24
這篇文我第一時間有看到,也做了仲裁,我認為是偏向活動的範疇 廣告通常代表文章內具有大量的主觀言論以及偏向參加後要付錢,屬於正向得利 但該篇並沒有太多的補習班宣傳文字,且參與該活動是免費OR合理場地費 總不能說一個活動是由一個可能想得利的單位所舉辦,就說不屬於活動吧 如果一篇文章有大量的自我宣傳,那我會認為是廣告 但該篇的仲裁 我覺得並無違反。 以上 ※ 編輯: rockt123460 (61.70.14.147), 01/24/2019 13: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