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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時事,但我很想多閒聊 這新聞我追很久了 救國團不是普通不要臉 救國團原本隸屬國防部 龍潭游泳池在1965~2004年間,所有權人是宜蘭縣(縣有土地) 委託由救國團全責管理 後來疏於管理 1982年被擬定為"廢棄" 是縣府、市公所、四季泳會補助捐款改建成大部分人童年回憶裡的樣子 1989年救國團變成社團法人,不再是公家單位 2004年,也不知道是作業疏失,還是人為蓄意 把龍潭游泳池改登記為救國團所有 市值1.6億2千坪土地就直接變成救國團財產 雖然不欣賞陳金德 不過他認定泳池是公有財產, 2018年把土地所有權人恢復成過去的「宜蘭縣」 救國團驚呆 提起行政訴訟告縣政府 官司纏鬥中 救國團出示相關文件自稱是購買 救國團在全台擁有71筆土地、136筆建物,總計207筆不動產 靠土地買賣賺進6億多元 這些土地與建築物原本應該屬於國家 卻因為當年政治因素 公有財變成私人團體財產 此外 據申報資料,救國團現名下擁有52輛汽車, 新台幣及外幣存款高達26億元,共分成289筆存在各大銀行 希望大家持續關注高調 龍潭泳池是全縣民的財產 不屬於私人團體 ---------------------------- 礁溪龍潭游泳池產權歸誰?縣府:靜待司法發落再做處置 網址: https://reurl.cc/8ELEX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礁溪龍潭游泳池產權歸屬救國團或宜蘭縣政府?目前已進入司法程 序,宜蘭縣政府教育處長王泓翔表示,目前只能靜待司法定案,縣府才能做事當處置,但 司法未落定之前,管理單位依舊是救國團,四季游泳會承租。 礁溪龍潭游泳池產權歸屬問題,在前代理縣長陳金德任內,縣政府與救國團之間的產權赳 葛不斷,去年5月縣政府去函救國團,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救國團於去年月1日回函縣政 府,文中雖對縣政府執法方式不滿,但針對地上建物以及使用執照,仍無法提出相關證明 文件,因此縣政府地政事務所於去年6月撤銷救國團的土地登記,並研擬後續向救國團求 償事宜。 在撤銷建物撤銷登記後,後續處理的方向,會依據宜蘭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其中被 「占用」相關條例處理,對於被占用不動產,應通知占用人自行拆除或騰空交還,占用人 拒不配合辦理者,得斟酌占用情節,依下列方式處理(一)違反相關法律或使用管制者,通 知或協調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二)以民事訴訟排除。(三)依觸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規定, 移請地方警察機關偵辦或逕向司法機關提起告訴。 另外,對於被占用之不動產,管理機關應依民法不當得利之規定,向占用人追收使用補償 金,該占用期間使用補償金,應按行政院核定之租金率計算,向實際占用人追收。「宜蘭 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16條規定,其管理機關,也就是宜蘭縣立體育場,對於其管 理之財產其被占用或涉及權利糾紛,審酌損害程度及利益得失,於訴請司法機關處理可確 保其固有權益下,應即訴請司法機關處理,並得先行聲請假處分及請求損害賠償。 縣政府教育處長王泓翔表示,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在司法程序未塵埃落定之前,縣政府 只能依原先模式,管理單位仍是救國團,並且承租人依然是四季游泳會,如此是避免萬一 司法最終裁定產權仍屬救國團衍生爭端,所以,一切還是要等待司法落定,縣政府再做處 處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71.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564219466.A.DDC.html
a151091: 所以從此定調不去龍潭游泳池,免得成為幫兇 07/27 17:59
asd5asd5asd: 推 07/27 18:01
Rainbow5566: 推 收回宜蘭縣 然後漲價 讚! 07/27 18:43
leejitsong: 從你的文中,只要縣長認定,就可以這樣收嗎?還是應 07/27 19:43
leejitsong: 該透過某些司法手段來判決再收回? 07/27 19:43
我也不知道 但你是否贊成,通過不正當手段把國家土地歸為私有 國家想拿回自己的東西必須通過司法判決 不知你有沒有熟人在司法界? 你如果知道台灣的司法大多數由哪些人左右就不會這麼放心了 對於小人是不是該用君子的方式對待 應不應該,對不對 我也無法定論 ※ 編輯: wenjin (36.236.71.179 臺灣), 07/27/2019 21:12:49
m9229003: 其實你現在的說法也是套用在縣政府上面 07/27 22:09
m9229003: 一個不正當手段獲得,用另一個不正當奪回 07/27 22:10
m9229003: 然後說別人是小人自己是君子? 07/27 22:10
vorstsky: 就不當黨產的模式在其他隨附組織 07/27 22:12
WFSGT: 你的說法有點矛盾,你認為救國團違法、而法官可能也會違法 07/27 22:13
WFSGT: ,所以應由縣府說的算..... 07/27 22:13
m9229003: 現在社會的紛擾大概就是否定過去的一切,來成就現在自以 07/27 22:17
m9229003: 為的高尚 07/27 22:17
WFSGT: 這槽點太多了...不說這個,就算最終歸縣府所有,參考縣府 07/27 22:18
WFSGT: 重新打造宜運泳池的做法,對宜蘭人來說是不是損失還是兩說 07/27 22:18
kage: 我親戚是檢察官阿,他並不認為現在的司法界是由顏色所控制 07/28 10:08
kage: 你自身的立場決定了你認為的正確,但其實縣府的行為的行為和 07/28 10:09
kage: 你認為當初救國團取得土地的方式是一模一樣的欸? 07/28 10:09
kage: 所以以後縣府只要認為這塊地是公家的就能直接收回,我還要 07/28 10:10
kage: 自己去準備證據證明這是我家的土地? 07/28 10:10
ilanese: 超越土地法第43條的男人:陳金德! 07/28 12:03
scuderia: 我也認為應該恢復公有地,但是縣府的手段有明顯瑕疵 07/28 12:07
ilanese: 宜蘭縣政府可以先假扣押這些有問題的土地,然後再跟救國 07/28 14:26
ilanese: 團打官司,我沒意見。 07/28 14:26
ilanese: 但直接用行政處分把所有權人改為宜蘭縣,請問一下法令依 07/28 14:27
ilanese: 據是什麼? 07/28 14:27
jatt: 看2004年怎麼變更登記的?如果合法轉移不能這樣硬搞 07/28 14:45
EndGod: 應該是先打官司,再改土地,如今行為如同土匪 07/28 18:12
mirac1e: 非法當然要取回 但是這種手段跟原來的作法沒兩樣 07/28 23:01
mirac1e: 如果你覺得這樣只是以眼還眼沒什麼 07/28 23:02
mirac1e: 那以後每一個縣長都可以用行政命令這樣搞 07/28 23:03
mirac1e: 顯然也不是什麼好的手段 07/28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