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ILANsamurai: 噓你個資法,幫低調。 11/16 18:36
推 css: 樓上走火入魔?這到底有什麼個資問題? 11/16 18:47
→ css: 不好意思,剛剛才發現他有貼圖片 @@ 11/16 18:48
→ htw1011: 請問我有秀什麼個資 連個號碼也沒有拍到 只是想通知東西 11/16 18:48
→ htw1011: 掉的人 而已 11/16 18:48
推 bushman2: 新警察 11/16 18:55
噓 mcconnell: 同1樓,版主看一下個資法第2條 11/16 20:04
推 BlueGoust: 為了免除失主的損失公布的沒有個資法的問題一堆新警察 11/16 20:28
推 mcconnell: 建議還是送警局,由警察通知認領比較適當 11/16 21:00
推 chenmimi: 已請友人聯絡到本人,原PO可以刪掉照片嗎XD感謝:) 11/16 22:00
噓 Chocoberry: 這樣公開人家照片的? 11/16 22:33
推 Ralfchen0429: 我覺得還好耶,畢竟沒洩露身份證字 11/17 06:04
→ Ralfchen0429: 號、出生年月日,但本人已經被通知 11/17 06:04
→ Ralfchen0429: 到了,就要趕快刪除,有大頭照當事 11/17 06:05
→ Ralfchen0429: 人會不好意思 11/17 06:05
推 scuderia: 這應該算個資法20條第3點,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 11/17 19:05
→ scuderia: 由或財產上之危險,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11/17 19:05
推 Changel: 好帥。 11/20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