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kkiene: 道路就是拿來停車的一排停不夠停兩排 誰贊成 誰反對 08/12 20:36
※ 編輯: kavalan1979 (111.249.218.253 臺灣), 08/12/2020 20:42:10
→ ericugly: 兩排停不夠,整個馬路都能當停車場,反正手機立委會罩你 08/12 20:42
推 freeasa: 我笑了 08/12 20:43
推 i77421: 鼓掌!通過!德政!顧荷包!高票凍蒜! 08/12 20:43
噓 TIMPIGTIM: 真的垃圾 而且還沒辦法淘汰這種人 縣長立委在那跳來 08/12 20:46
→ TIMPIGTIM: 跳去選 反正永遠等得到一個位置給他 08/12 20:46
推 cgntutim: 連博班都沒重考上... 08/12 21:00
推 ejru65m4: 我投小黨 好險 08/12 21:02
推 a151091: 還好沒投給他 08/12 21:17
推 lonzoslaker: 一堆車違規不能檢舉,那警察有沒有認真做好本分? 08/12 21:21
推 HellFly: 別說了 我的含粉老爸還很支持勒 只能說老一輩都覺得停一 08/12 21:25
→ HellFly: 下沒什麼 那還畫什麼線... 08/12 21:26
噓 werlight: 北七立委 襪是有用手機仔檢舉超速逆 08/12 21:42
噓 werlight: 亞是講 恁認為警察目睭拓空看無紅線逆 08/12 21:45
噓 king110592: 這什麼垃圾提案 08/12 21:51
→ king110592: 因為檢舉的人太多,所以把檢舉人減少,這樣違規數量也 08/12 21:53
→ king110592: 就跟著減少了,真聰明 08/12 21:53
推 crush0724: 宜蘭立委幹大的! 08/12 21:56
噓 lonzoslaker: 真心廢物,果然是共產精神,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08/12 21:59
→ aaagang: 檢舉達人的存在是打臉政府 08/12 22:05
推 kof20xx: 還好我沒投給他+1 08/12 22:35
推 kang127: 建議除了紅黃白線外增加個綠線,有台灣價值的才可以停 08/12 22:39
噓 water54ts: 拍照檢舉的不都是違規事實明確的嗎?這是什麼睜眼說瞎 08/12 22:48
→ water54ts: 話 08/12 22:48
噓 kantoloser: 傻眼 讓警察天天吃A餐不是更累? 08/12 22:59
→ kantoloser: 警民合吃 08/12 23:00
噓 creepybiz: 陳歐珀真低能,居然還有人附和,不解決問題而去解決提 08/12 23:13
→ creepybiz: 出問題的人 08/12 23:13
噓 thank005: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08/12 23:19
噓 bunnyer: 少檢舉就少人去煩立委 08/12 23:25
噓 c60203: 檢舉紅線停車還要使用檢驗合格的相機? 請問要驗畫素嗎 08/12 23:30
噓 kqcv5bw: 嫌票太多,一堆違規需要什麼經過驗證的機器,我想他的智 08/12 23:32
→ kqcv5bw: 商才需要經過驗證!下次繼續不投他,再找家人跟朋友一起 08/12 23:32
→ kqcv5bw: 下架他! 08/12 23:32
→ koalahao: 不要再投他了啦 看了真的很煩 08/12 23:41
噓 furano: 這傢伙有夠丟宜蘭人的臉,居然還有連署人喔夏夕下景 08/12 23:50
→ freeasa: 我六歲女兒都看的懂什麼是違規了,要分辨需要儀器??? 08/13 00:22
推 snpred: 就是有問題才會檢舉啊… 08/13 00:47
推 pttcrux: 真心垃圾…真的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阿 08/13 02:09
→ gy206578: 之前一直喊撐香港 選上後呢? 08/13 05:41
噓 maurice9325: 檢舉是為了減少員警的負擔,這大立委是不是誤會了什 08/13 06:29
→ maurice9325: 麼? 08/13 06:29
推 Andosinjo: 講到這個,之前羅東車站前的兩排人行道,警察過來大開 08/13 07:05
→ Andosinjo: 單,停在人行道的全部都開單,唯獨!!! 達伯租車行放在 08/13 07:05
→ Andosinjo: 人行道的租賃車都沒事,整排人行道都是他的展示場,有 08/13 07:05
→ Andosinjo: 八卦嗎? 08/13 07:05
================跪求八卦===============
噓 KKB: 這種提案人是下屆準縣長 宜蘭又要繼續被笑多久 08/13 07:43
※ 編輯: kavalan1979 (124.219.11.20 臺灣), 08/13/2020 08:08:57
噓 lolicone: 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就沒問題了 淦 08/13 08:48
推 smt3457: 解決檢舉的人,就沒有違規了,鬼島立委無誤。 08/13 08:56
推 gtcw: 民主聖地 哈哈 08/13 11:00
噓 yo1139: 5月的東西 又沒過 冷飯熱炒有意義嗎? 08/13 11:07
https://www.facebook.com/traffic1999/posts/1488873394629992
更新資訊:剛剛詢問警政署交通組,7-1修正草案只是初步共識,尚未提報交通部,目前
都還在討論修正,社團這邊也會用理性、客觀的角度,向警政署提供意見,請大家一起為
交通秩序努力,在檢舉與行政資運多方考量下,找出一個最適當的方案,讓大家真正可以
當個快樂檢舉人,在警民互助的基礎下,真正達到彌補警力之不足,檢舉真正危害交通秩
序、警方難以取締稍縱即逝的違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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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有些社團無法理解何謂正常正確檢舉,目前7-1條修正草案,針對民眾檢舉項目大
幅縮減,其修法說明如照片。
為各位整理以後只能檢舉的項目:
12-4 在道路上停放無牌車,無效號牌,懸掛他車號牌
31-6 31-1條1至3項 未戴安全帽,使用手機,抽煙
33-1各款 高快公路違規
92-7 550cc以上大型重機之違規
42條 燈光類 (未開頭燈,未依規定開霧燈,未使用方向燈)
43-1-01 43-1-03 43-1-04 43-3 危險駕車與競駛
45條 爭道行駛 (逆向行駛,駛入來車道,行駛人行道,佔用自行車道,聞救護車不避讓
)
47條 違規超車
48條 轉彎變換車道違規 (不依號誌標誌標線指示,左右轉彎不先使用內外車道,在有分
隔島之慢車道左轉,快車道右轉,直行車佔用左右轉專用道。
53條 闖紅燈與紅燈右轉
54條 平交道之違規
56條1項與2項 違規「停車」之處罰
(以排除55條臨時停車)
另外也限縮連續檢舉,日後針對同一車同一項款之違規,6分鐘內不得連續檢舉。
推 l711470: 停車場沒停在白線都有事了 還人車來往頻率大很多的馬路 08/13 11:12
噓 pearlQQ: 一堆警察不抓,違規一堆,不會不違規嗎 08/13 12:13
→ deray: 我還以為是垃圾 原來是宜蘭的立委 08/13 14:10
※ 編輯: kavalan1979 (124.219.11.20 臺灣), 08/13/2020 14:23:15
→ lonzoslaker: 早上有去"關心"了一下,所以大家還是可以盡量去提出 08/13 15:05
→ lonzoslaker: 意見,讓他們感受到這提案很多人感到不合理之處 08/13 15:05
推 james790814: 德政 不枉費投給他 08/13 15:06
→ loveinlove77: 科科 08/13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