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中國漁民在韓涉嫌武力抗法被判最高3年半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http://ppt.cc/C1ZK
韓聯社首爾1月30日電
韓國大法院30日對中國漁民武力抗法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判處中國漁船船長王某
(26歲)有期徒刑3年半、另一漁船船長林某(52歲)有期徒刑3年,分別判處2名輪機長
有期徒刑1年半和2年、緩期2年執行。另外,2艘漁船被沒收,4人還要繳納罰金。
2013年12月,4名被告在韓國群山市於青島附近海域捕撈1000公斤明太魚,之後在韓國海
警進行盤查時武力抵抗執法,導致韓國海警受傷。
韓國法院一審和二審都裁定,鑑於犯罪方法和結果,必須嚴懲被告。 4名被告主張不應沒
收漁船,但被法院駁回。大法院此次判定,沒收漁船的原判合理,並未錯誤理解有關沒收
的法理。 (完)
※每日每人發文、上限量為十篇,超過會劣文請注意
⊕標題選用"新聞",請確切在標題與新聞來源處填入,否則可無條件移除(本行可移除)
--
我曾經打過許多場戰役,但在我的身體,
卻找尋不到任何可以殉教的地方,只有矛劍匕首刺劃過的疤痕。
而現在,我躺在床上,像是一隻即將老死的駱駝。
想著,願所有懦夫的眼睛不能安眠。
哈立德・伊本・瓦立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7.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A/M.1422765855.A.9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