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eng399: 老希粉還在崩 04/2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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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一,太陽從東方升起,黑冕山雀在春光裡高唱求偶之歌,川普總統以一則推文攻擊了
美國記者。最新的一條是:「自從大選以來,假媒體(不是真媒體)變得更糟了。每個故
事都極具傾向性。我們必須督促它們堅持真理!」
但即便其震撼效果逐漸消失(真的會消失嗎?),川普的那些攻擊媒體的推文仍然提醒著
世人:他在競選期間曾發誓要「啟動」誹謗法;他曾隱晦地威脅說,要懲罰所發報導不受
他待見的那些新聞機構所屬的公司;他有時還會呼籲就洩密問題展開調查。
本周晚些時候,隨著司法部開始考慮是否對維基解密(WikiLeaks)提起訴訟,所有這些誓
言、威脅和呼籲變得更加令人不安。歐巴馬政府當初決定不起訴維基解密,因為擔心這樣
做會開啟一種起訴新聞機構以及將新聞工作判定為違法行為的趨勢。
如果川普政府認為自己沒有這方面的顧慮——司法部長傑夫·塞申斯(Jeff Sessions)上
週接受採訪時稱,他「不確定」川普政府有此顧慮——那麼總統的推文最終或許會成為新
聞工作者極好的護身符。
有些文章會讓總統怒恨滿腔,抄起安卓手機打字發推。當局就這類文章展開洩密調查期間
,他在Twitter上留下的痕跡對新聞界的代理律師來說或許是一份大禮。
它們會為這樣一種法律論據提供絕佳的支撐:相關調查的目的與其說是就有害的洩密行為
提起訴訟,不如說是懲罰新聞記者。
至少,言論自由法理學方面的權威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Floyd Abrams)是這樣認為的。
艾布拉姆斯以成功為《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和布魯克林美術館(Brooklyn
Museum of Art)等客戶辯護聞名。他幫助前者挫敗了企圖阻止其發佈五角大廈文件的尼克
森政府;幫助後者挫敗了認為其舉辦的一場展覽帶有冒犯意味,於是拒絕再為其撥款的魯
道夫·W·朱利安尼(Rudolph W. Giuliani)市長。
現在,艾布拉姆斯正尋求對公眾進行關於第一修正案的再教育——讓美國和俄國有所不同
的,正是第一修正案。
最近,我趁他出新書之機到訪了他位於曼哈頓下城的辦公室。他說這本《第一修正案之魂
》(The Soul of the First Amendment),「其實是關於美國例外主義的故事」。書中稱
,美國對言論自由的保護是全世界最有力的,至少截至目前是如此。(該書於週二上市。
)
艾布拉姆斯總是有辦法激怒各色政治人物。他多年來做了不少讓自由派人士喜歡的事情,
但在「聯合公民」(Citizens United)案中卻為保守派一方辯護,讓企業和工會可以更自
由地在選舉中投入資金。
他對新政府治下言論自由的前景並不悲觀。不過也不樂觀,尤其是在維基解密可能被起訴
的消息傳出後。艾布拉姆斯在書中嚴厲批評了維基解密,稱其不負責任;但他說,「從第
一修正案所提供的保護角度看」,對該機構的刑事指控「將是危險的一步」。
換句話說:要警惕,至少是要警惕一點點。
艾布拉姆斯今年已經80歲了。以輕柔的拉赫曼尼諾夫第三鋼琴協奏曲為背景,這位精神矍
鑠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講解了他擔心什麼和不擔心什麼。
如果你想要先看光明的一面,那麼可以告訴你,以前的情況更糟。美國有過審查氾濫成災
、真正的報導可能讓你身陷囹圄的日子。例如,就像艾布拉姆斯在書中提到的,芝加哥某
法院曾於1901年判處《芝加哥美國人》(The Chicago American)的執行主編和一名記者入
獄,就因為該報發的一篇文章批評了它的一項裁決,這在當時並不是多麼不同尋常的事情
。
艾布拉姆斯說,到上世紀下半葉,法院已經開始「以一種廣泛的、總體上極具保護性的方
式」來看待第一修正案。先是自由派法官如此行事,最終保守派也加入了進來,艾布拉姆
斯稱之為上世紀「最後20年最重大的進展之一」。
他說,這對全體新聞機構來說都是好事。
我想到了高客網(Gawker),在去年的一樁隱私權官司中,它被佛羅里達州的一個陪審團裁
定需要支付1.4億美元的賠償金。由於不具備通過上訴進行抗爭所需的財力,高客網的母
公司宣告破產,並被環球電視網(Univision)收購。
但艾布拉姆斯說,「如果高客網有機會上訴,我認為它會贏的。」
他說,陪審團總是傾向於懲罰記者——公眾對記者和律師的尊重度都不算高——就像上訴
法院通常傾向於推翻陪審團的裁定一樣。他承認,川普的反媒體言論肯定不會對候選陪審
員團起什麼好作用。
不過艾布拉姆斯主要擔心的並不是這個。
「我對川普的擔心集中於兩點,」他說。「其一,他可能會利用《反間諜法》
(Espionage Act)對付報導國家安全相關事宜的記者;其二,在洩密調查中,記者會被要
求出來作證。」
歐巴馬政府早就定下了基調。被它起訴的洩密者人數,比被此前歷屆政府起訴的洩密者人
數之和還要多,而它起訴的時候,常常會藉助《反間諜法》。舉個例子,它試圖從福克斯
新聞(Fox News )記者詹姆斯·羅森(James Rosen)那裡獲取電子郵件時,就曾啟用《反間
諜法》。
《紐約時報》記者詹姆斯·萊森(James Risen)去年撰寫的一篇觀點文章的標題,一針見
血地指出了誰該受到指責:「記者被唐納德·川普當成靶子,托的是歐巴馬的福」。
萊森在其2006年的《戰爭狀態:中情局和布希政府秘史》(State of War: The Secret
History of the CIA and the Bush Administration)一書中提到了一些機密信息。在大
約7年時間裡,就相關洩密事件展開刑事調查的上一屆政府,一直試圖強迫萊森出來作證
。
它最終並未要求萊森作證——據萊森估計,極有可能是出於公關方面的原因——但卻在美
國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院(Fourth Circuit)贏得了這樣做的權力。該上訴法院裁定,第一
修正案並不能保護記者免於受到傳喚並就其「親眼所見或親身參與」的「犯罪行為」作證
。
艾布拉姆斯說,該上訴法院的裁定意味著:「面對大陪審團,記者是不受保護的。」(最
高法院拒絕受理該案。)
但艾布拉姆斯說,這裡就要說說那些推文了。
他提到了最高法院在1972年裁決布蘭茲伯格訴海耶斯案(Branzburg v. Hayes)時——媒體
一方敗訴——出具的協同意見書。那上邊寫道,「絕不容許騷擾新聞記者」。
意即,「法院不會容忍政府試圖利用傳票懲罰媒體之舉,」艾布拉姆斯說。
因此,如果一名記者因為發表政府不喜歡的文章而捲入洩密調查,他或她的律師可以登陸
Twitter,搜索@RealDonaldTrump,從而為這樣一種論點提供支撐:政府正濫用法律制度
來懲罰記者。
「『人民的敵人』這幾個字會出現在」所有辯護書的第一頁,艾布拉姆斯說。川普在推文
中曾給記者冠上這一名號。
艾布拉姆斯說自己在80歲的年紀再次出書,是為了幫助世人「認清,到頭來我們能擁有一
部《人權法案》(Bill of Rights)是多麼的幸運」。
教訓是:推文中的140個字符,不能與第一修正案中的45個單詞比肩。至少目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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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川普的140個字符敵不過憲法的4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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