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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涉貪案開審 成首位在任總理面對刑事檢控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 https://bit.ly/2ztOA3c 撰文:張子傑 最後更新日期:2020-05-24 17:00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早前宣誓連任後,首項面對的工作不是處 理抗疫或西岸問題,而是在5月24日就涉嫌貪污的指控出庭,亦是當地史上首名在任總理 面對刑事檢控。 內塔尼亞胡在24日現身耶路撒冷地區法院,由三位法官主審。當局在2019年11月正式對他 起訴三項貪污、詐騙和背信的刑事罪行,其中在「第4000號案件」(Case 4000),內塔 尼亞胡涉嫌向當地最大電訊商貝澤克電訊公司(Bezeq Telecom)提供約值5億美元的監管 優惠待遇,換取該公司前主席埃洛維奇(Shaul Elovitch)控制的新聞網報道自己正面形 象。內塔尼亞胡為此遭當局以貪污、詐騙及背信罪,而埃洛維奇夫婦則面臨貪污及妨礙司 法公正兩項罪名。 在「第1000號案件」(Case 1000),內塔尼亞胡夫婦涉嫌收受本身為以色列公民的荷里 活監製米勒漢(Arnon Milchan)及澳洲富商人帕克(James Packer)的香檳和雪茄等禮 品,為米勒漢在當地的生意提供便利。內塔尼亞胡被控詐騙及背信罪,而米勒漢和帕克則 未被起訴。 第三宗控罪則是「第2000號案件」(Case 2000),內塔尼亞胡與《新消息報》(Yedioth Ahronoth)老闆莫澤什(Arnon Mozes)達成協議,換取對自己更有利的報道。他被指提 出立法拖延其他報章的發展,因而面臨詐騙及背信的控罪。 內塔尼亞胡:自己遭政治迫害 內塔尼亞胡一直否認指控,形容這是傳媒發起的「獵巫」行動,目的是迫他下台,其領導 的執政利庫德集團(Likud)則批評司法制度不公,稱內塔尼亞胡收受朋友的禮物並不違 法。他的律師團隊則指,透過刑事方式調查政治人物與傳媒的關係對新聞自由構成威脅。 外界普遍估計官司會拖延數年,內塔尼亞胡曾以保鏢一同到場浪費公帑及難以遵守社交距 離為由要求閉幕審訊被拒,令他成為首位現任總理坐在法庭的犯人欄上。假如罪名成立, 貪污罪的刑罰為最高10年監禁及或罰款;詐騙及背信罪則面臨入獄最多3年,有指他或尋 求達成協議,避免冗長的審訊程序。根據當地法律,捲入官非的總理無須下台,內塔尼亞 胡亦強調自己的工作不會受官司影響。 除了內塔尼亞胡,在2006至2009年執政的前總理奧爾默特(Ehud Olmert)涉貪罪名成立 ,於2014年被判入獄16個月。 ※每日每人發文、上限量為十篇,超過會劣文請注意 ⊕標題選用"新聞",請確切在標題與新聞來源處填入,否則可無條件移除(本行可移除) -- 淩波不過橫塘路,但目送、芳塵去。錦瑟年華誰與度? 月橋花院、瑣窗朱戶,只有春知處。 飛雲冉冉蘅皋暮,彩筆新題斷腸句。若問閒情都幾許? 一川菸草、滿城風絮,梅子黃時雨。                   ——【北宋】賀鑄《青玉案・凌波不過橫塘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34.120.80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A/M.1590322656.A.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