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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2國與中港簽署引渡合作 入境恐遭送中 新聞來源: https://is.gd/vLy4sA 加拿大宣佈暫停與香港間的引渡協定,以抗議「港區國安法」的施行。官方資料顯示,除 了加拿大,尚有英國、美國等共19國與香港簽有引渡協定;也有39國與中國簽有已生效的 引渡協議。 初步統計,全球共52國與中國、香港其中之一簽訂引渡合作,且已生效。由於「港區國安 法」載明,不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者在香港以外地區犯罪,也在此法管轄範圍內,外界因 此憂心入境上述國家,恐面臨「送中」風險。 根據中國司法部官網公告,截至2019年9月為止,全球共有55國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其 中已生效的國家有39國,大部分集中在亞洲、中東及非洲,例如韓國、蒙古、菲律賓、越 南、泰國、印尼、柬埔寨、寮國、斯里蘭卡、巴基斯坦等。 歐洲及美洲有14個與中國簽訂引渡協議且已生效國家,包括:法國、義大利、葡萄牙、西 班牙、俄羅斯、白羅斯、烏克蘭、保加利亞、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立陶宛、羅馬尼亞 ,以及巴西、秘魯、墨西哥等。 此外,與中國簽署引渡協議但尚未生效的國家共16國。 根據香港律政司公告,截至今年4月20日,共19國與香港簽有移交逃犯協定,且已生效。 分別為:韓國、印度、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斯里蘭卡、南非、英國、捷克 、芬蘭、德國、愛爾蘭、荷蘭、葡萄牙、加拿大、美國、澳洲、紐西蘭。 另外,法國也已經與香港簽署引渡協定,但尚未生效。 綜合上述資料,全球至少有52國與中國、香港之一簽署引渡合作並已生效。 根據「港區國安法」規定,不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即使不住在中港澳,只要「犯 罪的行為或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就會被認定是在香港犯罪而已經觸犯該法,若踏上 中國土地,或是搭乘於中港澳地區註冊的交通工具,都有可能被送往香港或中國大陸審判 。 因此,有輿論擔憂,未來若有外籍人士涉入香港問題,這些國家都可能配合北京要求而將 「逃犯」送往中國。 ※每日每人發文、上限量為十篇,超過會劣文請注意 ⊕標題選用"新聞",請確切在標題與新聞來源處填入,否則可無條件移除(本行可移除)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35.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A/M.1593848722.A.5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