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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李家超承認倘涉及國安法港府有另一機制截取通訊 新聞來源: https://is.gd/sSbmbV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早15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若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截取通訊 及秘密監察會由另一機制進行,與現行《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並行,強調警方亦受監督 及須向國安委彙報。 李家超表示,執法當局截取通訊行動若涉法律專業保密權,申請時要向小組法官滙報,如 理據充份會獲授權,有需要時法官亦會附加條件。有關行動要確保非常必要和相稱,他補 充指執行時有額外情況,但仍需向小組法官滙報,由他們決定。《截取通訊條例》訂明, 警方監聽律師和客戶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須獲法官授權。熱血公民鄭松泰質疑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早前承認無權和無法檢討警隊國安處截取通訊工作,而有關工 作是由特首決定,毋須經小組法官審批,外界無從得知,本港實施國安法後,條例已形同 虛設。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發表的周年報告。有議員 問及 Signal、WhatsApp 等即時通訊軟件會否可以截取通訊。李家超在會上作出上述的回 應。 在會議上,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質疑,警方國安處可截取任何資料,但通訊及監察 事務專員無權監督,質疑條例形同虛設。謝偉銓質疑,若目標人士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 擔心會令執法機關的調查及搜證的難度增加。 李家超回應議員質詢指,若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進行的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會在另 一機制進行,與現行《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並行,強調國安法下的行動標準與現行條例 一樣嚴格,包括得到的資料如何處理、銷毀、彙報等均有規定,警方亦受國安委監督,及 須向國安委彙報。 至於被問及現行條例是否涵蓋新的即時通訊軟件,例如 Signal、WhatsApp 等,李家超則 指“法例已經充份涵蓋,無論科技如何變化,我們都採取適用的法律。” 李家超又指,若執法機構相信截聽的資料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事前須向小組法官彙報及 得到授權批准行動,可能會有附加條件。他續指,若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人士是涉嫌犯法 的人士,法律條文是容許截取通訊。 華盛頓郵報早前報道,香港的警方已經開始將反政府的被捕者的手機,送往中國大陸,藉 助大陸的高科技技術抽取手機內的資訊。報道又指,香港警方最近的一次行動,總共收集 了50多個政治罪犯的200多部手機和手提電腦,有網站因此被關閉。 香港警察用電郵回覆華盛頓郵報的查詢時表示,一般不會對個別案件作出評論,但同時指 出國安法容許警方單方面關閉網上的內容。警方發言人同時表示,不會就調查中的案件披 露詳情。 ※每日每人發文、上限量為十篇,超過會劣文請注意 ⊕標題選用"新聞",請確切在標題與新聞來源處填入,否則可無條件移除(本行可移除)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4.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A/M.1610828080.A.F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