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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韓國AI基本法上路 新創界憂法遵負擔沉重 新聞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601220221.aspx 中央社 綜合首爾外電 韓國號稱全球首部全面性人工智慧(AI)監管法規今天上路,當局盼藉此加強對AI產業的 信任與安全。然而,新創界對此表達擔憂,認為法令遵循負擔恐將阻礙競爭力與創新。 路透社報導,首爾當局盼透過「AI基本法」(AI Basic Act)將韓國定位為該領域的領導 者。相較於歐洲聯盟(EU)的「AI法案」(AI Act),韓國的AI基本法生效時程明顯更早 。目前全球在AI監管方式上仍存分歧。美國傾向採取較輕微的監管措施,以免扼殺創新; 中國則已推出部分規定,並提議成立全球協調機構。 韓國新法的關鍵特色之一,是要求企業必須確保在「高影響力」AI領域中具備「人類監督 」。這類領域涵蓋核能安全、飲用水生產、交通運輸、醫療保健,以及信用評估、貸款審 核等金融應用。 其他規範還包括:企業若推出涉及高影響力或生成式AI的產品與服務,必須事先告知用戶 ;若AI生成的內容與現實難以區分,則必須清楚標示。 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表示,該法律架構目的在推 動AI普及,同時建立安全與信任的基礎。此法案歷經廣泛諮詢,當局在正式開罰前,將提 供企業至少1年的寬限期。 違規罰款金額可能相當可觀。舉例而言,若未標示生成式AI內容,企業可能面臨最高3000 萬韓元(約新台幣65萬元)的罰鍰。 韓國科技部部長裴慶勳在記者會上表示,該法將為韓國躋身「全球AI三強」的目標提供「 關鍵性制度基礎」。裴慶勳曾任科技巨擘樂金集團(LG)的AI研究主管。 然而,韓國「新創聯盟」(Startup Alliance)共同負責人林正旭(譯音)指出,許多新 創業者對於關鍵細節尚未釐清感到沮喪。他表示:「業界多少有些怨言,為什麼我們要搶 頭香?」 新創聯盟資深研究員鄭珠妍(譯音)則認為,法規條文定義模糊,企業為規避監管風險, 可能會採取最保守的做法,反而限制發展。 對此,科技部計畫在寬限期內為企業設立指導平台與專門支援中心。科技部發言人說:「 此外,我們將持續研議如何減輕產業負擔。」並表示若國內外產業環境需要,當局將考慮 延長寬限期。(編譯:劉淑琴) 按:全名是《關於人工智能發展和建構信賴基礎的基本法》,內容重點: 一、立法目的與基本理念 核心目標  ・促進人工智慧的健全發展與信任基礎建立  ・保護國民的權益、尊嚴與基本權  ・提升生活品質與國家競爭力 基本原則  ・AI發展須兼顧安全性與可信賴性  ・受影響者有權在技術可行範圍內,獲得有意義的解釋(可解釋性)  ・國家須協助全民因應AI帶來的社會、經濟與文化變遷 二、適用範圍與域外效力  ・即使行為發生於國外,只要影響韓國市場或使用者,即適用本法  ・國防或國安專用AI(經政令指定)不適用 三、AI治理與政策推動體系 (一)AI基本計畫  ・由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每3年制定  ・涵蓋:   ・AI政策方向與國家戰略   ・人才培育、產業育成   ・AI倫理、信任、透明、公平與安全   ・公共資料作為訓練資料的開放與規範   ・教育、勞動、市場變化因應 (二)國家人工智慧戰略委員會  ・直屬總統  ・職能包含:   ・AI中長期戰略與政策整合   ・高影響AI的規範與政策回應   ・投資方向、法規改善、跨部會協調  ・設有分科委員會、特別委員會與專家諮詢機制 四、人工智慧產業與技術發展促進 (一)技術研發與產業支援  ・支援AI研發、測試、實證、商用化  ・建立AI標準(含安全與可信性)  ・建構與開放訓練資料(含公共資料)  ・推動AI資料中心與實證基礎設施 (二)中小企業與新創優先  ・中小企業、新創、微型企業為優先扶植對象  ・提供:   ・資金、教育、顧問   ・安全與影響評估支援   ・政府採購時優先考量AI產品/服務 (三)人才與國際合作  ・系統性培育AI專業人才  ・延攬海外人才  ・推動國際合作、標準制定與海外市場拓展 五、AI倫理與信任機制 (一)國家層級AI倫理原則  ・以人類尊嚴、生命安全、可近性、社會福祉為核心  ・鼓勵各部會政策與倫理原則一致 (二)民間自律倫理委員會  ・研究機構、企業可自設  ・功能包括:   ・倫理遵循審查   ・人權與安全風險評估   ・內部教育與倫理指引制定 六、高影響人工智慧(High-Impact AI)重點規範 (一)高影響AI定義 指可能對生命、安全、基本權產生重大影響的AI,例如:  ・醫療、能源、水資源  ・生物辨識(犯罪偵查、逮捕)  ・招聘、貸款審查  ・交通系統  ・公共服務決策  ・教育評量等 (二)高影響AI的主要義務 事前與持續性責任  ・風險管理與人為監督  ・提供可解釋性資訊  ・建立使用者保護機制  ・保存安全與可信措施相關文件 影響評估  ・企業:努力進行基本權影響評估  ・政府機關:優先使用完成影響評估的AI 檢驗與認證  ・鼓勵事前安全與可信性驗證  ・政府使用時優先選用通過驗證的AI 七、透明義務(特別針對生成式AI)  ・必須事前告知:   ・產品/服務是以AI為基礎  ・生成內容必須標示:   ・由生成式AI產生  ・對「難以與真實區分的影音內容」(如深偽):   ・必須以使用者可明確識別的方式標示 八、AI安全責任  ・對高運算量AI系統:   ・必須執行全生命週期風險管理   ・建立事故監測與回應機制   ・向主管機關提交執行結果 九、境外AI業者的國內代理人制度  ・達到一定規模的境外AI業者,必須指定韓國國內代理人  ・代理人負責:   ・文件提交   ・高影響AI確認   ・安全措施支援  ・違法責任仍歸屬原業者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01.170.228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A/M.1769075352.A.F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