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澳洲通過新聞議價法 Meta、Google等若不付費則需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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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23540
發布時間:2026/8/21 17:47 更新時間:2026/8/21 17:47
洪詩宸 / 綜合報導
澳洲於當地時間20日通過《新聞議價獎勵辦法》,要求Meta、Google、TikTok等大型科技
公司,需繳交2.5%的廣告收入,作為支持當地新聞產業的稅金,或者與當地媒體達成新聞
內容商業協議,則可抵稅。
路透社報導,澳洲於當地時間20日通過《新聞議價獎勵辦法》(News Bargaining
Incentive),要求大型科技公司,需繳交2.5%的廣告收入作為稅金,用於支持當地新聞
產業。
澳洲政府表示,新聞內容有助社交平台或搜尋服務增加用戶參與度、廣告收入,因此在當
地廣告收入超過2.5億澳幣(約台幣56.93億元)的公司,如Meta、Alphabet旗下的Google
、TikTok、微軟旗下的LinkedIn等,都適用該法案。
但若該公司在財報結算前,與至少8家不同的媒體達成商業協議,就可依達成協議的媒體
規模抵減稅金。
澳洲媒體SBS說明,法規要求商業協議必須資助新聞製作或與新聞相關的延伸運用,若科
技公司與大型媒體合作,可享支出150%的抵減額度,與中小型媒體合作則可抵稅200%。
此外,為避免資源過度集中特定媒體,法案中也訂定單一商業協議的抵減上限,為該公司
應納稅額的25%。
澳洲政府表示,「我們向各大平台傳達的訊息非常明確:請盡快展開商業談判。」並表示
該法案通過對當地新聞媒體產業是重要的一天。
王介村/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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