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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澳洲通過新聞議價法 Meta、Google等若不付費則需繳稅 新聞來源: (發文須填寫新聞網站名稱與連結,供板友分辨) 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23540 發布時間:2026/8/21 17:47 更新時間:2026/8/21 17:47 洪詩宸 / 綜合報導 澳洲於當地時間20日通過《新聞議價獎勵辦法》,要求Meta、Google、TikTok等大型科技 公司,需繳交2.5%的廣告收入,作為支持當地新聞產業的稅金,或者與當地媒體達成新聞 內容商業協議,則可抵稅。 路透社報導,澳洲於當地時間20日通過《新聞議價獎勵辦法》(News Bargaining Incentive),要求大型科技公司,需繳交2.5%的廣告收入作為稅金,用於支持當地新聞 產業。 澳洲政府表示,新聞內容有助社交平台或搜尋服務增加用戶參與度、廣告收入,因此在當 地廣告收入超過2.5億澳幣(約台幣56.93億元)的公司,如Meta、Alphabet旗下的Google 、TikTok、微軟旗下的LinkedIn等,都適用該法案。 但若該公司在財報結算前,與至少8家不同的媒體達成商業協議,就可依達成協議的媒體 規模抵減稅金。 澳洲媒體SBS說明,法規要求商業協議必須資助新聞製作或與新聞相關的延伸運用,若科 技公司與大型媒體合作,可享支出150%的抵減額度,與中小型媒體合作則可抵稅200%。 此外,為避免資源過度集中特定媒體,法案中也訂定單一商業協議的抵減上限,為該公司 應納稅額的25%。 澳洲政府表示,「我們向各大平台傳達的訊息非常明確:請盡快展開商業談判。」並表示 該法案通過對當地新聞媒體產業是重要的一天。 王介村/編輯 ※每日每人發文、上限量為八篇,超過會劣文請注意 ⊕請確切在標題與新聞來源處填入名稱與連結,否則可無條件移除(本行可移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4.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A/M.1787321171.A.6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