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D_Multi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五、多重帳號案之申訴 1. 對申請人向看板所屬組務提出之申請案有異議者,請於申請案送達 組務處時即向組務提出異議,由組務裁決。 未向組務提出異議者,待案件移送帳號部調查後,帳號部不受理異 議。 2. 對帳號部調查結果有異議者,需於判決公告後七日內於多重帳號處 提出申訴,申訴中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註7.) 超過申訴期限,不受理申訴。 ※ 引述《STHazel (翱翔天際)》之銘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訴 :本人對於帳號部所提出之調查結果有不同之意見,在此提出申訴。 : 申請案篇號: #1QZDey8j : 結案篇號:#1QZHaiKH : 申訴事由:被判定hazel0906 與 ericmike78 共用帳號 : 申請人:hazel0906/sthazel : (需為當事人親自申請) : ╰═檢附各項證明文件如下↓↓↓═══════════════════════╯ : 事由是我弟ericmike78 想要購買ptt合購版上的床單, : 我是合購版老手,故弟弟拜託我開團,但因標題錯誤而被水桶。 : 此團務因接近過年期間,掌櫃說等成團後應該來不及過年前寄到台灣 : 故我請弟弟自行複製我的合購文成團, : (我知道合購版有不可抄襲合購文之版規, : 前提是原po許可後方可使用, : 所以我們這一點並無觸犯板規) : 而版主cutejoanna判定為分身,將我們兩個都同時進了水桶, : 因發文時忽略了同IP亦不得發合購文之規定。 : 過年期間我回娘家同住迄今,所以IP都會是一樣的, : 但我們出遊時,亦會使用自己的手機上站, : 站長可以調查上下站紀錄。 : 我們在被c版主寄信時,曾在一段時間密集使用一台電腦上下站, : (並無共用之疑,我下站後,換他上站) : 在被要求解釋的文章下推文。 : 我回娘家期間,也會使用弟弟的電腦(不是帳號)上站。 : 在被開始調查分身id期間,我們住在同一個屋子裡, : 這段期間所有上下站的ID一定會是相同的, : 我弟從來不發文(第一個文就是被水桶的合購文),亦不評論, : 所以完全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證明兩個帳號是不同人。 : (我只能證明我是HAZEL0906) : 但我是個重度PTT使用者, : 現在發文的就是我自己的分身ID,實在沒有與弟弟共用的理由。 : 我弟使用ptt期間從未發文,是個深潛鄉民, : 若是因一次誤觸板規之故,而被懷疑共用帳號而被砍, : 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 我叫弟弟發文當主購, : 卻因為我的不熟版規,說要指導他合購團務, : 而導致他的帳號被刪,深感歉疚。 : 而c版主來信亦不客氣的直指我們兩個帳號就是同一人, : 單純因為G單就是我的google帳號, : 我弟就是不會開團不會用g單,若是不能使用他人"g單"的話 : 版規可以寫清楚不是嘛 : 多次與他通信,他的口氣非常糟糕,完全不相信我的敘述。 : 我亦相信站長會調查,我們沒有共用之虞,但事與願違。 : 我自己有分身帳號,若不是因想遵守合購版版規 : "同一人"被水桶後不得重覆發文,(但這個規則下忽略了"同IP亦計為分身") : 我也不會請弟弟自己發文,而讓他落得被懷疑為分身, : 然後被砍除使用多年的帳號。 : 至今我對我弟弟的帳號,只知道他的帳號名稱,無共用之疑, : 懇請站長查明後,恢復我弟弟的帳號, : 我的帳號可以停權一年代為受罰也沒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91.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19952333.A.E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