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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正如我於一開始所言, 你說穿了就是你對自己的用字有自己的解釋, 且帳號部應依你的解釋作出裁決. 至於人治法治, 即使是現行法律亦有容法官自行裁定之空間. 例如公然侮辱罪法條內文並無明訂哪些字 (你所謂的關鍵字) 才算觸法. 若如你要求訂定關鍵字, 難道有心人士只要避免使用關鍵字就能盡情辱罵他人而不觸法? 法官難道不能依社會通念認定被告用詞是否有侮辱意涵? 如此, 請問本國為人治或法治社會? 至於電磁紀錄, 我應該對何種電磁紀錄加以定義. 於本案中因不適用而無意義之電磁紀錄為 IP 登入紀錄. 原因已於先前說明. 但有一項 (也僅此一項) 電磁紀錄是有用處, 有意義的, 即你「借朋友帳號發文」的文章紀錄. 你可以繼續堅持你對自己用字的定義, 但恕我全然無法認同你對「借朋友帳號發文」此七字的解釋. 且我認為兩造說明已十分清楚, 申訴人再有辯解我亦不再回覆, 靜候其他站長判決. ※ 引述《HsnuLobster (retsbol)》之銘言: : dis大,我申訴的所有內容,全部都付上證據、客觀論述、資料來源,完全無人生攻擊, : 所陳述之內容皆屬事實可受公評,你對我的提問、argument大多完全閃躲,要嘛就主觀說 : 沒必要討論,我完全不懂這個申訴到底是在告解還是申訴。 : 我再次說明,我不接受關於你對我的不實指控以及裁罰,請你就以下問題回答,勿再閃躲 : : : 1- 你陳述「我自行宣告借朋友帳號發文」,這部份我完全沒有狡辯,我完全承認我有打 : 這樣的話。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我確實讓我朋友的文透過我的帳號發出,你要主觀認定 : 怎樣我沒有意見並表示尊重,但我舉出完全科學證據(教育部說明)表示我的理解同樣是 : 存在的,你不能接受這的歧見,我完全不懂。 : 請你說明你不接受教育部定義的原因。 : 2- 請問你管理ptt帳號到底是根據法治精神還是人治? : 如果法治,我說明了你沒訂清楚法條,你不應該在沒有合理證據下推定我有罪,你一再閃 : 躲,並且說你把規則訂清楚了反而會造成混亂,所以你現在是把灰色地帶留給你自己裁決 : ? : 我的問題很簡單,你到底是在法治還人治? : 3- 你一再說我無禮,我到底哪裡無禮了?我好困擾,請你明確指明哪一句話。 : 4- 你指控我說詞反覆,我到底哪裡說詞反覆?請你明確指出反覆之處,勿再做惡意不實 : 指控。 : 5- 你的邏輯始終充滿了矛盾。你一直說「不一定能確定」,但你又定我罪,那到底是怎 : 樣啊,我的問題是:是否在不確定的情況下,你未來都將直接定罪? : 6- 在網路通訊中,你竟然說電磁記錄「無意義」,所以請你回答,什麼才有意義? : 7- 我大方承認我執著於科學證據,因為如果沒有科學證據,那就是主觀判定,你否定了 : 科學證據,就間接的承認了你就是主觀判定並且無需科學證據。我的問題是,你是否認為 : 科學證據對本案毫無幫助? : 8- 我發現你很習慣在沒有前因後果的論述後加上你的主觀推論,舉例: : 「我執著於科學證據......所以其心可議」這句話已經完全超越我能理解的東西了,你不 : 用回答這題,我點出來證明你無效的推論。 : 9- 以本案為例,想請教管理員有何方法可證明該發文真的為我本人所為? : 以上,請管理員正面直接按申訴項目按題回覆,勿再一味閃躲,試圖模糊焦點。 : ※ 引述《disFabulous ( )》之銘言: : : 本案由申訴人自行宣告「借朋友帳號發文」, : : 站長依此裁決砍除帳號. : : 沒有提出申訴人一再狡辯並無理/無禮要求「科學證據」之必要. : : 再者, : : 一開始之信件中即告知, : : 本案無需電磁紀錄即可成案並做有罪判決, : : 因為是申訴人自己承認的. : : 且電磁紀錄於本案之狀況並不適用, : : 因為即使 IP 未曾改變, : : 亦無法證明申訴人自己提出「借朋友帳號發文」不成立. : : 申訴人於此後反而執著於於本案無意義之電磁紀錄或其它科學證據, : : 其心可議. : : 最後, : : 若不打算解釋為何說詞反覆, : : 請勿再佔用站務看板板面. : 據 : 注 : 會 -- 帳號站長 disFabulo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136.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56614140.A.62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