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D_Multi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多重帳號/共用帳號查詢 板名/所在群組:Stock / Law-Service 檢舉人(板主):BlueBird5566 被檢舉人:KIMBEOM, BJ3906 (請用,區隔帳號) 檢舉事由:KIMBEOM, BJ3906 先前在Stock板被水桶 且因為兩組IP相同 去年被小組判定是分身 如今KIMBEOM尚在水桶中 BJ3906又發文 再次違反板規 因去年是組務的判斷 如今帳號部復活 為確保使用者權益 所以提出申請 ╰═檢附各項證明文件如下↓↓↓═══════════════════════╯ 檢附證據: 組務的判定文 內含兩組相同IP ┌─────────────────────────────────────┐ │ 文章代碼(AID): #1eAp93Xu (Law-Service) [ptt.cc] [宣判] KIMBEOM, BJ3906分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747661379.A.87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9 Ptt幣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81.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786036803.A.1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