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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是OPT,去年有回台灣,I-94上入境日期是12/7/2014 最近準備和男友(公民)登記並申請綠卡 想請問"入境60天後再遞申請",這個60天是看結婚登記日還是AOS package寄出的時候? 如果60天才登記,但登記前先體檢會不會還是被刁難有移民意圖卻用F1入境? 另外我的OPT將在今年六月底到期,希望能預留足夠的時間在OPT到期前拿到EAD不影響目前工作 想請問這樣體檢,登記,以及送件的deadline應該壓在什麼時候呢? 我住南加登記後約10個工作天才會收到證書。 先謝謝各位的幫忙了!手機排版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5.85.27.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21053651.A.CBE.html
cchris: AOS,不會;申請EAD約3個月,留4個月,從6月底倒推回來就2月底 01/12 17:58
cchris: 就二月底送件;體檢/結婚則隨時都行,只要你覺得來得及就行 01/12 17:59
sbgwtw: 感謝回答! 01/13 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