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iarashi (黑田)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美國綠卡申請 job description
時間Sun Feb 1 21:03:50 2015
最近公司終於願意要替小弟申請綠卡
但是老闆要我自己寫job description.
關於job description的定義我有一些問題
我原本以為所謂job description指的是
"如果現在要在hire另外一個人來接我的職位 那這個人所需要的能力"
而不是"當初Hire我時我所具有的能力"
舉例而言,
假設當年我被錄取時只是負責供應鏈管理,所以基本要求只有相關學歷,背景等..
但是幾年過去了,我現在會看電子料規格,做產品認證,國際貿易,簽採購合約,
還會用script做銷售分析和需求預估.
那這樣我可以把coding,regulation,international trading寫進我的job description嗎
我認為這樣的影響是公司多容易舉證難以面試到有對應背景的人.
老闆的說法是不行,我只能寫當年入取我時我具備的能力,
而不能寫現在這個職位實際上所需要的能力.
希望版上有人可以替我解惑. 如果可以指點哪裡可以找到文獻或是出處就更好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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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ipleC: 你老闆是對的 除非你現在跳去另一家再辦 就可以把你的 02/02 00:53
→ TripleC: 十八般武藝全部寫上去 02/02 00:53
→ cchris: 沒錯,在這家公司學到的技能不能列入,所以你適合跳槽 02/02 02:27
我有一些follow up question 想請教:
如果我在公司內部title有變動,像是升遷,那這樣還適用於原本的job description嗎
※ 編輯: moriarashi (208.66.25.130), 02/03/2015 01:26:08
→ csieboy: 你寫的東西必須是你剛進公司時的狀態,舉凡進了公司之後 02/03 03:58
→ csieboy: 獲得的學經歷/技能/陞遷/加薪等等,都一概不算數.. 02/03 03:59
→ csieboy: 應該說你現在的job description是給你進公司的那個職位, 02/03 04:02
→ csieboy: 你可以寫得難一點免得AD不過,但是1)你必須確定你當時的 02/03 04:02
→ csieboy: 條件是qualify的;2)萬一寫得太超過會被USCIS質疑為什麼 02/03 04:04
→ csieboy: 你這個job會比其他類似的application條件高這麼多 02/03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