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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各位好! 現在在選擇先辦臨時綠卡 還是直接等兩年辦永久的 看了一下 要辦臨時綠卡的話要等"兩年臨時綠卡失效"才能辦永久綠卡 而非"結婚滿兩年" 這樣考慮到辦臨時卡拖的時間半年+兩年=兩年半 似乎等結婚滿兩年直接辦永久的更快 更省事? 是這樣嗎? 不過這樣中間可能有段時間要回台灣就是了(沒身分) 黑著雖說照規定到時也能洗白 但還是怕怕的 這只是我目前計畫啦 畢竟沒經驗 希望能指點一下利弊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0.170.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24119928.A.190.html ※ 編輯: Hikkiaholic (50.170.1.38), 02/17/2015 04:54:20
cchris: 條件式綠卡是在核發後一年9個月可申請永久綠卡 02/17 05:32
cchris: 雖然多一道手續,但申請公民的時間一樣是拿到條件綠卡滿三 02/17 05:34
cchris: 年 02/17 05:34
cchris: 你為了省道手續,故意讓自己黑掉,非常不智 02/17 05:35
cchris: 而且拿到公民的時間也因此延後了,因為你比較晚才拿到綠卡 02/17 05:36
cchris: 如果你回臺灣等,用cp程序辦移民簽,很可能拖更久 02/17 05:38
cchris: 還要考慮nvc及ait的作業時間 02/17 05:39
Hikkiaholic: 噢謝謝 沒想到公民這段 只想到永久綠卡 02/17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