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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已經爬文 想確認以下做法是否正確 狀況: (我,妻) 美國公民 (夫) 台灣護照 在台灣於2014/05/20登記 預計今年八月搬至美國,最快的作法是拿ESTA網路簽證進入美國 然後直接file I130 and I 485 想先在台灣準備文件 有以下疑問 1. 因為我們是在台灣登記的,直接用英文的戶籍謄本來代替英文結婚證書跟老公的 出 證明可以嗎? 2. 需要老公的良民證跟他的退伍證明嗎? 我就是附上美國護照跟歸化證書 3. 因為並沒有小孩 共同資產 或是共同帳戶,可以用兩人結婚的照片來代表婚姻證 明 4. 可以在台灣file I130,然後再持ESTA觀光簽證入境辦綠卡嗎? 還是建議就直接 進? 一起辦? 5. 我老公拿觀光簽跟我一起入關 會不會被質疑? 是不是分開入關比較安全? 6. 若六十天後開始申請,之後面試的時候,會不會被懷疑是蓄意入境辦綠卡? 怎樣 的 詞比較好? 以上 謝謝了!! 新年快樂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09.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24189138.A.92C.html ※ 編輯: siebel (223.136.209.52), 02/18/2015 00:28:30
cchris: esta不是簽證,需要什麼可以讀130/485的說明書 02/18 01:49
cchris: 4直接進 5看個案,要讓他相信你是來觀光 6不會 02/18 01:51
siebel: 謝謝版主!那要用B1觀光簽比較安全還是電子免簽? 02/18 10:13
cchris: 已經有什麼就用什麼最安全;什麼都沒有就上網申請免簽ESTA 02/18 10:19
siebel: 謝謝C大! 02/18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