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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我是的F2A只剩三個月排期 目前的計畫是打算在四月初入境美國之後遞交I485 想請問如果打算入境遞交I485直接在美國等待跟面試,那麼還需要填寫DS260嗎? (另外想額外提問一下,DS260是選擇在美國境外面試所需要遞交申請表格,對嗎? ) 如果不須要再填寫DS260,那萬一我入境時沒有成功拿到停留六十天以上的許可 那我回國後排期還繼續有效嗎? 可以回國後再填寫DS260然後面試嗎? 此外想請問 我已經回EMAIL信告訴NVC 我要"remove"我的律師 如果我要換掉我的律師,是否要重新送表格把代理人的部份給改掉 是要填DS261嗎?? 謝謝 -- 孤單有時候不是因為形單影隻 而是我們無法在挽回正被淡化的回憶 當所擁有過去 漸漸被曾經真摯的好友開始點滴遺忘 址位器...慢慢找不到那歡樂幸福的所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67.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26072044.A.D7F.html
cchris: 不需要,對,有效,可 03/12 01:02
MacgyverL: 好像少了一個答案? 03/15 15:04
cchris: DS261是用來設定給NVC的聯絡方式;若通知你填就去填 03/15 15:35
cchris: 但你如果確定要AOS (I-485),那麼根本不需要再和NVC打交道 03/15 15:35
cchris: 也不用填任何DS開頭的表格;但建議主動通知NVC你不走CP了 03/15 15:36
cchris: 你最好是在真的入境成功,也排期排到,送出AOS並拿到收據後 03/15 15:37
cchris: 再通知NVC你不走CP流程了,不然未來若又要改成CP就糗大了 03/15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