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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移民版友大家好 不好意思,小弟有以下問題想請教大家: 目前與交往7年的女友打算步入婚姻,女友為綠卡持有者(已持有近8年,2017需要renew) 但中間有中斷過連續居住,2014年初才重新符合連續居住,目前長期在美工作 也就是說她要2018年9月左右才可申請歸化為公民 因此,我們為了要盡快讓我取得綠卡 打算以她目前綠卡身分遞交I-130,讓我以F2A的類別等排期(目前約1年8個月) 也就是說,以目前排期來看,我約2017年初可遞交I-485, 並且赴美等待流程取得綠卡 如果排期倒退,就等女友取得公民,再做身分轉換, 雙管齊下,除了花一些申請費,應該不吃虧?! 結婚時程有以下兩個選項,我與女友傾向1,但還是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家: 1. 女友約4月初返台(我正在服兵役),4月初台灣登記結婚,並且準備好相關資料,女友 於4月中返美寄出I-130等相關資料 (我有計畫8月退伍時,以B1觀光簽赴美與女友旅遊約兩週,請問移民官對這種情況刁難的 機會高嗎? 我會攜帶台灣工作的offer與來回機票盡量佐證不會跳機XD) 2. 我2015/8退伍,退伍後使用B1,帶著相關資料,赴美與女友登記結婚 (這邊有個疑問,請問我們這種狀況,需要入美後等待60天才能登記結婚,然後遞出I-130嗎? 因為爬文看與公民身分者結婚需這樣,我個人因退伍後要工作關係無法待這麼久..) 因為在台或美登記是等同效力的,想再請問,如果走選項1的情況,女友在返美遞出I-130 前,需要先進行什麼身分變更的動作嗎? 最後,不知道自己有沒有什麼沒考慮到的地方, 例如台或美結婚,以及結婚時間點的問題? 請大家多給小弟意見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雜,請教大家了,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160.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27635882.A.7E8.html
cchris: 排期能早就不要晚,所以選1; 1:沒問題(假設你已經有B簽證) 03/30 02:45
cchris: 2 這和你無關,是建議待60天才能送485;你有排期不能送485 03/30 02:46
cchris: 遞130前什麼事都不用做,只需要結婚 03/30 02:47
cchris: 你如果F2A排到時B簽尚未過期,才能赴美遞485,否則必須走CP 03/30 02:48
cchris: 除非你到時候能拿到其他類的美簽才能入境轉身份 03/30 02:48
感謝c大!!! 經c大提醒才發現我的B簽會在2016/3就過期... 請問當F2A排到時,不能以免簽入境,然後送485? 爬文看CP流程好像要蠻久的,似乎要1~2年?? ※ 編輯: zoliasm (219.70.160.240), 04/01/2015 22:36:36
cchris: 免簽入境只有公民配偶才能轉換;你只能CP,理論上有可能半年 04/02 01:17
cchris: 事實上很多案例CP都比485還快,尤其485很慢的時代 04/02 01:18
cchris: 所以在美國的留學生若抽到綠卡,多數人選擇CP而非485 04/02 01:18
cchris: 因為DV綠卡有時間的壓力;AIT在處理CP算是蠻有效率的 04/02 01:19
了解 所以CP也是一條OK的路!!!! 太感謝c大了!!! ※ 編輯: zoliasm (219.70.160.240), 04/06/2015 01: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