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mmyjay (immyjay)》之銘言:
: 大家好
你的很多問題在m-476上都找得到答案,可以自取
: 小弟我在2008年拿到綠卡 期間每半年至美國報到一次 2011年時申請了兩年的白皮書
: 於2013年七月回美國長住至今 請問所謂拿滿綠卡五年內需住滿兩年半可申請轉公民
: 那我是2008+5=2013 早就可以申請轉公民? 還是要從2013開始算起?2018才可申請?
: 對不起問了蠢問題
若你從2013開始長住,由於有白皮書可省一年,所以是到2017/6滿五年,
可在2017/3申請 (提早90天申請)
: 小弟我爬過精華區文章 但還是想請教版上大大 拜託了
: 另外 小弟我計劃今年與女友結婚 婚後帶他到美國(先不登記)
: 想先給女友申請語言學校念一學期
: 同時申請明年春季班的碩士 語言學校說他們發的i20為一年有效
: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在女友念語言學校時辦結婚登記並丟出i130
: 等到她念完語言學校(一學期) 下半年要去其他學校或同學校念碩班時
: 他的i20是不是需要重新辦理?
就是正常的轉學流程,請洽visa板
別人如何轉學就照著辦
: 新i20的拿到與否是否會因為我已經在為他辦移民而受到影響?
不會
: 另外如果他以f1身份在美國唸書 同時又在等i130排期
: 期間他可以f1簽證自由進出美國嗎?
可以
由於你的公民只剩2年,而現在綠卡配偶的I-130也要將近2年
所以我是覺得可以不必辦130,多此一舉,就算有幫助,也只是1~2個月的範圍
有80%的機率是沒有幫助。雖然害處也不算很大,但這樣少掉很多煩惱
你若動作快,直接在2017/3申請,2017/6就完成宣誓。2017/7前就送出配偶130+485
你如果在送件(例如2017/7)的2年前結婚,還有一個小小的好處,
就是她可以跳過條件式綠卡,直接拿到正式綠卡。這也只是件小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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