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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最近要辦結婚綠卡,但怕對I-130表格上有許多的字有誤解,請問版上的各位先進以 下的問題,希望可以得到解答. 1. Are you related by adoption?/Did you gain permanent residence through adoption? 請問如果公民是依親阿姨獲得綠卡然後再轉成公民的,請問這個算through adoption嗎? 另外請問這個形式的公民是不是就是算歸化? 2. Name(s) of Prior Spouse(s) 沒有是否要填N/A? 3.If filing for your spouse, give last address at which you lived together? 請問如果公民和配偶就只有一起住過一個地方,那後面的from to是寫 From 月份,20xx to NOW? 4.請問如果公民在Ohio州,請問這樣是要將I-130寄去哪裡?另外如果原本公民在美國的住址 已經搬家,請問這樣會不會有什麼問題(資料收不到之類?) 5.如果夫妻雙方現在都在台灣,在等結婚綠卡的期間應該也沒有要去美國,請問現在是否只 要先file I-130以及申請費即可?剩下資料就是等候通知告知有什麼資料要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177.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30039144.A.075.html
cassine: 第一個問題是問親屬關係是否來自於收養,例如養子、養女 04/26 23:38
cassine: ,跟你的情況無關 04/26 23:38
cassine: 2. 和 3. 那樣填 OK 04/26 23:39
cassine: 4. 的話理論上要有 E-mail 和美國地址才比較好處理,可以 04/26 23:40
cassine: 請人代收 04/26 23:40
cassine: 5. 先送 I-130 通過後挑適當的時間送 I-864 和 DS-260 04/26 23:42
edisoninvent: 感謝C大!!!所以我第一個問題是否就填no即可? 04/29 13:30
edisoninvent: 另外公民註冊地址是在Ohio,這樣我I-130是要記芝加 04/29 13:31
edisoninvent: 哥嗎? 04/29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