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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如標題 懇請幫忙解答 轉眼再五個月就拿到拿綠卡要滿五年了 可以在滿五年的前三個月丟出申請 不過現在卡在我這幾個月要搬家的問題 我知道最簡單的方法是搬完家之後三個月再丟申請 不過還是想知道是要如何證明我在該州居住三個月以上 想說早丟早好(應該七月丟申請時會知道新住址) 假設1:是在同一州但搬家到不同住址,這樣也要等搬完家之後三個月嗎? 想說駕照又要去更新地址,不知日期會不會變新的? 若不更新地址,駕照上的住址會和新住址不一樣 還是可以用bank statement? 表示都在同一州 假設2:搬到別州,就一定要等到滿三個月,也是用駕照嗎? 可以用bank statement嗎? 往前找別人分享經驗 若解讀沒錯 好像是先丟申請 等搬了家之後通知改地址 他舊地址有收到通知 但就取消 等搬家後三個月會收到另外通知 麻煩各位解答 先謝謝 剛在某個網站看到有人提及 USCIS是依據提交的N400列出歷年住址來判斷 除非他特別要求要證明文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8.81.165.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30777929.A.366.html ※ 編輯: francislin (68.81.165.183), 05/05/2015 07: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