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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rancislin (68.81.165.183), 05/05/2015 07:34:26
我的問題如標題 懇請幫忙解答
轉眼再五個月就拿到拿綠卡要滿五年了
可以在滿五年的前三個月丟出申請
不過現在卡在我這幾個月要搬家的問題
我知道最簡單的方法是搬完家之後三個月再丟申請
不過還是想知道是要如何證明我在該州居住三個月以上
想說早丟早好(應該七月丟申請時會知道新住址)
假設1:是在同一州但搬家到不同住址,這樣也要等搬完家之後三個月嗎?
想說駕照又要去更新地址,不知日期會不會變新的?
若不更新地址,駕照上的住址會和新住址不一樣
還是可以用bank statement? 表示都在同一州
假設2:搬到別州,就一定要等到滿三個月,也是用駕照嗎? 可以用bank statement嗎?
往前找別人分享經驗
若解讀沒錯 好像是先丟申請 等搬了家之後通知改地址
他舊地址有收到通知 但就取消 等搬家後三個月會收到另外通知
麻煩各位解答 先謝謝
剛在某個網站看到有人提及 USCIS是依據提交的N400列出歷年住址來判斷
除非他特別要求要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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