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rancislin: 太感謝了 真的是很詳細的資訊 這樣就更有概念了 05/07 10:37
※ 引述《francislin (大頭)》之銘言:
: 我的問題如標題 懇請幫忙解答
: 轉眼再五個月就拿到拿綠卡要滿五年了
: 可以在滿五年的前三個月丟出申請
: 不過現在卡在我這幾個月要搬家的問題
: 我知道最簡單的方法是搬完家之後三個月再丟申請
: 不過還是想知道是要如何證明我在該州居住三個月以上
: 想說早丟早好(應該七月丟申請時會知道新住址)
: 假設1:是在同一州但搬家到不同住址,這樣也要等搬完家之後三個月嗎?
: 想說駕照又要去更新地址,不知日期會不會變新的?
: 若不更新地址,駕照上的住址會和新住址不一樣
: 還是可以用bank statement? 表示都在同一州
: 假設2:搬到別州,就一定要等到滿三個月,也是用駕照嗎? 可以用bank statement嗎?
: 往前找別人分享經驗
: 若解讀沒錯 好像是先丟申請 等搬了家之後通知改地址
: 他舊地址有收到通知 但就取消 等搬家後三個月會收到另外通知
: 麻煩各位解答 先謝謝
: 剛在某個網站看到有人提及 USCIS是依據提交的N400列出歷年住址來判斷
: 除非他特別要求要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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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30955123.A.9CB.html
我是在賓州申請公民的,申請在費城蓋完手印沒多久搬到紐約州。
我一搬家就通知 USCIS 搬家,原來費城的面試的時間被取消,說叫我靜候通知。
之後又收到紐約市面試通知,面試的時間就是我搬家之後剛好三個月後。
面試時需要駕照,我面試前兩週才去換紐約州駕照。面試時考官有問哪一天搬家,
我誠實回答,有準備搬家相關證據(lease,搬家公司收據等),都沒有看。
面試時有需要 ID,考官有看我的台灣護照和紐約州駕照。
考完通過就請我當場等宣示通知就回家了。
過程相當順利。一切照規定就好,誠實回答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