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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使用opt工作到期了 雇主提議讓我先回台灣 等到"綠卡辦好" 再用綠卡身分入境美國工作約期三年 請問各位 這是合理的嗎????什麼時候能夠拿到綠卡呢? 雇主會讓我在申請某階段時候就到美國工作然後延緩綠卡拿到的時間嗎? 因為原本計畫是工作一~兩年想要拿到 綠卡以後就換公司賠償個違約金 想了解一下綠卡申請的程序 和出入境的規定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4.153.126.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32816210.A.66C.html
yay0909: 你給的資訊太少了,台灣人一般EB2/3大約1~5年都有可能 05/29 00:52
yay0909: 如果假設EB2一切順利(PERM一次就過,140PP/485 concurr,) 05/29 00:54
yay0909: 從開始辦,到拿到485 EAD(可以工作)大概抓個1-1.5年 05/29 00:55
yay0909: 以上如果PERM被audit(+1yr),140 regular(+8mo),大概要 05/29 00:57
yay0909: 3年左右 05/29 00:57
yay0909: 這中間變數很多,登廣告candidate太多,律師動作很慢, 05/29 01:00
yay0909: 準備資料很久(EVL等等)或是各階段RFE,都可能往上加幾個 05/29 01:01
yay0909: 月,然後這段時間你都無法工作... 05/29 01:02
brightgenes: 了解! 所以雇主提出可以讓我先回台灣 我也覺得很不 05/29 09:31
brightgenes: 錯 只是說希望入境的時候就是已經確定有綠卡 05/29 09:33
brightgenes: 而不是一個申請到一半的綠卡過程 (因為這樣雇主) 05/29 09:34
brightgenes: 是不是可以故意拖延時間導致要綁約更久之類的 05/29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