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Candy (★uKeN★)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關於申請公民與離境
時間Tue Jul 7 04:35:09 2015
於方才翻閱此版才知道申請公民不得離境180天
目前已待在美國三年,但每年都約好回台陪媽媽三個月
想請問假如我現在申請白皮書的話,
是否可以泥補離境超過180天的問題呢?
而白皮書是否可以Cover之後回台的天數?
還請各位大大解救我這個小白m(_ _)m
2012/7/12 入境
2013/7/13-8/18 回台36天
2014/5/19-8/18 回台91天
2015/5/17-8/16 回台91天(目前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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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hris: 你搞錯...是每次不超過180天;離境總天數不超過一半 07/07 04:57
→ cchris: 例如綠卡滿五年申請公民,一半的時間就是兩年半;很簡單的 07/07 04:58
→ MoMoCandy: 所以每年可以回來3個月嘍?嚇到我睡不著,謝謝C大的回覆 07/07 05:31
→ ndr: 要是老魯的話會打點折扣,每次離境170天,以策安全(用來函蓋 07/08 08:12
→ ndr: 飛雞誤點,霸工,天候狀況等突發狀況. 07/08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