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mmigr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根據我之前爬文 驚覺自己好像有點在處於灰色地帶有點怕怕的 我現在是f1 visa OPT的階段 我跟美國公民的男朋友(現在已經是老公)已經交往快兩年 8/1持i-20 EAD card(雖然immigration officer沒看那張卡)入境 8/6我們去登記結婚 現在我打算要file綠卡卻發現有人建議不要在入境之後七天內結婚 不然容易被認為當時入境時欺騙移民官有visa fraud Orz 現在打算等入境60天以後再提交綠卡申請 但是問題又來了 我12月中一定要回台灣辦宴客 我怕我10/1號(60days after entry date)丟出485申請 到時候回美證要九十天才能下來 這樣我12月回去以後會回不來 但是如果我辦完宴客回來再申請綠卡 到時候我會不會又有visa fraud的問題 因為我當時就是已經是已婚身分 然後我應該也不會去跟海關的移民官說我結過婚了 怕到時候又有misrepresent的問題 主要是因為我看了許多網站有類似這樣的文 http://www.avvo.com/legal-answers/is-it-ok-to-get-married-within-30-days -of-entry--i-1471089.html 許多移民律師在下面回要是三十天內結婚就會有misrepresent at the port of entry 讓我很驚嚇 雖然剛剛問了一個移民律師他說沒有問題 但是還是想要問問看有沒有類似的經驗然後沒有被刁難這方面的問題的 然後我也需要建議看是現在去file綠卡好 還是明年1月回來以後再file綠卡比較好 由於我的opt到明年6/14 expire 照理說應該明年1月回來以後 3月送出申請 應該也可以在6/14前拿到工作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6.190.1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39272017.A.841.html ※ 編輯: jocelynp (24.6.190.100), 08/11/2015 18:14:48 ※ 編輯: jocelynp (24.6.190.100), 08/11/2015 18:16:12
cchris: 明年再辦綠卡,沒問題,勿多慮 08/11 23:38
jocelynp: 謝謝cchris! 08/12 03:59
jocelynp: 那那些移民律師在網路上那樣說是故意想嚇人然後讓人找他 08/12 04:02
jocelynp: 們辦嗎.... 08/12 04:02
cchris: 看看就好 08/12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