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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移民版先進好,兩週前我在版上詢問相同問題,但是目前文章已沉到底部無人討論。 因為打算近期就開始相關作業,只好冒昧再po一次 先說明一下我的狀況: -於2013年1月底取得綠卡(EB2) -2014年2月因家庭因素返台至今。在回台前有申辦白皮書(有效期限至2016年3月) -返台期間每4-5個月會短暫入境美國4-10天 -計劃2016年6月底返美工作 請問如果2016年6月返美後連續在美居住18個月至2017年底(加上返台前的12個月,5年內 有30個月在美國),在2018年初我可以提出歸化公民的申請嗎? 版上爬文發現多是持白皮書離美超過一年,導致累積天數歸零,與我的情況不同。我自已 對USCIS的資料解讀是我這樣符合continuous residence。不過網路上搜尋結果莫衷一是 ,還盼望版上先進替我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24.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42880828.A.09A.html
kevin2: 我的認知是不行,你5年最快是從2015年6月起算 09/22 10:11
cchris: 既然你從來沒有出境超過180天,就不算是中斷,有可能通過 09/22 10:20
cchris: 但實際上還是看面試官的自由心證;最後連住一年半算有誠意 09/22 10:20
cchris: 有一定的成功率 09/22 10:20
Schumi: 謝謝各位的回答~ 09/23 08:05
hochopin: 必須要跟你說 很大的機率不行 ~ 因為白皮書的第一頁就有 09/28 12:27
hochopin: 寫說 不保證你的居住資格的連續計算 , 我當初申請入籍 09/28 12:28
hochopin: 就是這一點被挑 只能再等一年半再申請了 09/28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