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 F2B原始申請人無住在美國狀況
時間Mon Oct 12 01:50:28 2015
※ 引述《sanji5566 (高雄蓀斜置)》之銘言:
: 我跟我的未婚妻目前狀況是都於2008年申請綠卡(F2B,我依我爸,他依他媽都是綠卡)
: 最近12月要準備結婚(僅宴客不登記)
: 想確認幾件事情
: 我的狀況:依父親,父親之前有拿綠卡,也在美國住一段時間了
: 但是還沒考到公民就回台住了,也三、四年沒去美國
: 綠卡有效期限到2018年
: 未婚妻:依母親,母親在德州工作一年最近回台,姊姊是公民(在美國工作)
: 最近要生產,所以母親可能會去美國照顧姊姊
: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大家
: 1.因為有爬到文(本版755),未來面試或繳交資料時會看原始申請人的入出境紀錄
: 如果沒有"有意"待在美國的話就被拒絕,這樣我跟未婚妻的狀況是否很危險
你看起來很危險,因為你父親並沒有居留之實
你的未婚妻的母親剛離美,所以看起來沒問題
: 2.有關擔保人:擔保人一定是要在美國要報稅,有收入或財力證明嗎??
: 與申請人是否一定要有血緣關係
可以爬文或讀I-864說明書,這是很常見的問題
: 3.我們是否可以結婚登記,然後轉換依她姐的身份申請
: (她之前有排到她姐的,但因為地址沒更動沒收到資料失去資格)
何謂失去資格? 如果你說的沒錯,那麼既然你失去了資格,那當然就不行囉。結案。
假設你說的未必正確:
公民的姊妹是排到2003年3月,是12年半前
所以除非她的姊姊在2003年之前就幫她辦了I-130,否則現在「還沒排到」
假設之前已排到,而錯過了,通常有一年左右的時間處理,之後案件就會關閉
在案件完全關閉之前,還有機會寄信給NVC、AIT要求處理
所以你先弄清楚到底是不是真的排期已排到、錯過了。
先確認她是不是2001年之前有送件 (這表示她當時21歲以上才有資格幫家人辦)
那也就表示她現在已經35歲以上了,逐漸接近高齡產婦的年齡
: 以上,麻煩各位大大了...爬文找不到太多有關的文章..或是關鍵字打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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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chris (172.10.233.152), 10/12/2015 01:59:04
推 sanji5566: 感謝c大回答,也讀了864說明書 10/13 17:14
→ sanji5566: 另外請問c大,錯過了排期可以重新申請再排一次嗎 10/13 17:15
→ cchris: 何謂錯過排期?如上述通知後一年多關閉後就沒了 10/14 00:46
→ cchris: 當然是可以重新送件,再排12年 10/14 00:46
推 sanji5566: 對的,錯過1年了,信寄到舊地址,新房客也沒有轉交 10/14 08:40
→ cchris: 沒收到取消的信的話,就照著說明書做做看 10/14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