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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大家申請NIW過程中更換雇主的問題... 我們的背景情況是,我先生在6月底寄出了I-140,目前正在等待結果。 他一直以來都是持OPT受僱於B公司(一家跟機械工程有關的公司, 提供的商品包括派遣自己的工程師到其他簽約的大公司去解決他們的問題)。 所以我先生是受僱於B公司,但是工作的地點是一家規模頗大的A公司。 現在A公司有意直接聘用我先生,開出的年薪比原本多了$15000,而且福利也很好。 不過他們不是e-verify的公司,不能直接聘用還在OPT ext期間的人, 唯一的解套做法是讓公司自己的contract house和我先生簽約, 這樣年薪和直接聘用一樣,只有福利少了點。 (以上是A公司的HR給我們的資訊) 現在的情況是,我先生對於直接受僱於A公司很期待, 而且多出來的薪水對我們確實有很大的幫助。 NIW理論上應該是可以換雇主的,何況他的工作領域並沒有實質變化, 但是我還是擔心因為換工作而得到RFE,耽誤了NIW的申請。 想請問現在這個時間點換雇主是不是不妥? 需不需要通知USCIS? 還是要等拿到EAD card才換比較好? 請大家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7.147.236.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47260824.A.516.html ※ 編輯: GloriaDin (107.147.236.45), 11/12/2015 04:06:00
costello: 也想知道 幫推 11/12 05:19
cchris: 也打算用485的EAD工作? 485寄了嗎? 11/12 06:42
GloriaDin: 485打算等140批准後才寄,現在是用OPT ext工作 11/12 07:43
cchris: NIW根本不需要job offer;換雇主完全沒差 11/12 08:58
cchris: 另外NIW的排期和EB2完全相同;你的印度配偶有排期問題嗎? 11/12 09:09
cchris: 還是打算用台灣配偶的名額? 這個可行性一直有不同看法 11/12 09:10
GloriaDin: 是的,他會用我的台灣配額~ 11/12 09:38
GloriaDin: 自己回一下,我們的律師說工作內容不變的話換雇主沒有 11/14 05:00
GloriaDin: 影響 11/14 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