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hris: 你聽起來是美國公民? 依照1040說明書,年收入(含海外)超過 02/08 15:56
→ cchris: 個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就必須要報稅(但不等於要交稅) 02/08 15:56
→ cchris: 2015年的該門檻數字是10300;也就是說,你前兩年沒報已違規 02/08 15:57
→ cchris: 你應該聽過住在海外超過330天的人,可以排除9萬多的所得 02/08 15:58
→ cchris: 但這和我上面說的沒有關係;你必須報稅才能排除,不是自動的 02/08 15:58
→ cchris: 換句話說,你如果沒報稅來排除海外收入,等於是放棄該權益 02/08 15:59
→ cchris: 當然這不代表你已經完蛋;就算不能排除,交給台灣的稅可抵免 02/08 16:01
→ cchris: 所以雖然你不能排除這兩萬多美金的收入,但要補的稅並不多 02/08 16:02
→ cchris: 當然像你這樣的小戶,國稅局未必會動大刀,但動起來就會這樣 02/08 16:03
→ cchris: 補稅的話還要補繳利息等等 02/08 16:04
→ andrew594017: 謝謝C大,我確實是有美國籍,聽起來要幫未婚妻辦身 02/08 17:00
→ andrew594017: 份,還是補繳會比較保險?我的疑問是I864新規定好像 02/08 17:01
→ andrew594017: 是只需要提供一年紀錄即可,不曉得只報2015會不會有 02/08 17:01
→ andrew594017: 什麼幫未婚妻申請上面可能的問題存在謝謝大家 02/08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