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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cklover (mewha)》之銘言: : 目前我是使用ESTA進美國並且辦理了公證結婚 : 三月中會先行回台灣 : 先生約四月中回台灣並定居至少半年 : 想尋問板上的前輩關於在台灣申請綠卡的流程 : 我和先生打算他在美國時先遞出申請給USCIS : 1. 請問一開始是否遞出I-130和我們兩人的G-325就好了呢? : 其他的I-485, I-131, I-765 因為我不是在美國申請所已不用也不能交@@? : I-864則是要面試時提供@@? : 2. 表單上先生的地址填寫美國的好還是台灣的好? 美國 : 因為我想如果有任何notice, 他那時應該都會在台灣,填台灣地址才好收 : 但他覺得他的居住地址是美國,他想證明他長居在美國~未來也會,所以想填美國地址 辦綠卡本來就必須住在美國,就算暫時沒住,也要能證明未來有長住美國的意圖 : 如果USCIS有通知可在網站上查詢 : 3. 請問現在流程如果不需補件約需多久呢?我爬文大部分都是9個月~半年 : 不過都是2013或更早前資訊 差不多,約半年到一年 : 4. 請問在申請過程中如果我想到美國需要辦那種簽證呢? : 是否是只能用K-3?無法使用ESTA或者B-1 如果能證明該次赴美不是要長住的話,就可以用免簽或觀光簽。否則就被拒絕入境 : 5. 是否能申請回美證i-131和工作簽證I-765?或者類似性質的東西 不行 : 6. 流程上是否是遞件(i130,G325)>捕件(如果需要)>AIT通知面試>體檢>面試>等結果? 大致是這樣。你可以去國務院官網看移民簽證的流程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immigrate/immigrant-process.html : 7. 請問要如何讓面試安排在AIT呢?從美國送件至USCIS是否會影響? I-130上面有領事館的欄位。 所有的I-130都必須送件到美國,就算人在台灣也一樣。既然非得這樣,當然沒影響 : 在這邊先感謝各位前輩的幫忙!>D<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10.233.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57594008.A.9A2.html
backlover: 感謝!! 03/11 14:45
myvoyage: 我以為連i864也要先寄去,長期住台的公民也不用先遞嗎? 03/19 11:43
myvoyage: 感謝這麼清楚的回應! 03/19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