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end ()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請益] 轉公民的利弊
時間Sun Mar 20 12:14:30 2016
幫朋友代po
朋友職業移民取得綠卡已三年
其間每年除回台渡假二週都留在美國同一個州
在美國有房產
近期因家庭因素考慮回台工作幾年
如果把房子租人(繼續持有原自住房產),並請房客代收信件,
未來兩年都儘量半年內就短期入境
請問滿五年後是否仍有申請公民資格?
滿五年時需要入境在同一州待滿三個月才能申請公民嗎?
又,請各位板大幫忙分析繼續持有綠卡(或轉成美國公民)的利弊
美國公民或綠卡全球收入都要對美國報稅(繳稅)
因為在台灣的收入不高,長期在國外居留是否對美繳稅額並不高?
(請問可以如何了解細節?)
朋友想轉公民因為不確定幾年後是否又會回美國,有公民身份似乎較方便
但不確定是否還有其他需要考量的因素
謝謝大家熱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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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9221320: 租人 你人又不在國內的話 那真的要很信的住的人才租 03/20 13:07
→ legend: 謝謝! 我會轉達! 03/21 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