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ssine: 綠卡還沒通過法律程序剝奪,所以法律上還有效,但是持有 03/24 23:56
→ cassine: 人客觀上已經沒有久居意圖,入境時極可能被剝奪綠卡資格 03/24 23:56
→ cassine: 。如果不願意維持,建議去 AIT 填寫 I-407 完成放棄法律 03/24 23:56
→ cassine: 程序以免麻煩 03/24 23:56
→ cassine: 美國人不是笨蛋,記錄上從未出境過的人從境外入境,不是 03/24 23:58
→ cassine: 這個人偷渡出去就是紀錄有錯 03/24 23:58
→ btu: 你該不會是馬總統(的小孩)吧?? 03/25 00:29
→ cchris: 去放棄綠卡是最佳做法;也可以試著申請esta然後用免簽入境 03/25 00:52
→ cchris: 反正他已經不想要綠卡了,也不怕被發現有綠卡/被沒收 03/25 00:52
→ melody801: 那去AIT放棄 會有被追稅的問題嗎?? 03/25 13:28
→ marathons: 若收入超高以致被美國追稅,應有錢請律師&會計師解決. 03/26 03:32
→ marathons: @btu多慮了,原po說"我父親這三十年再也沒有入境過美國" 03/26 03:34
→ marathons: 不知原po當年申請F1簽證時有無誠實寫家人有綠卡的事實. 03/26 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