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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依親綠卡,於2015/07/02-08/19入境美國,大約2015年10月拿到綠卡,2016/02/04入 境兩周後又返台完成學業目前認知是五年內要有兩年半居住在美國,且每次離境不能超過 6個月才能列入計算,本來打算2017年6月畢業再到美國開始累積 1. 但我媽說,只要我每半年有入境一次,就可以從2015/07/02開始計算,不知道這個說 法是否為真?因為今年暑假會申請實習,可能七月中就得回台,但下次去最快是隔年一月 底,會超過6個月無法入境 (另一方面我媽催我每半年就要入境是因為她不願意幫我跑白皮書) 2. 剛在移民版看到有人說,USCIS網站寫如果離境超過六個月但未滿一年其直系親屬住在 美國的話,不算中斷。(版友有回覆要有相關證明顯示直系親屬一直居住在美國的事實) 我媽跟我同一時間拿綠卡,有去上當地社區大學的免費英文班,也跟政府申請成為我外公 外婆的監護(一個月會拿補助$1000),因為監護這個身份所以她只能出境一個月,因此 她一直在美國 請問我可以根據這條規定來主張我的連續居住計算沒有中斷嗎?也就是可以從2015開始計 算轉公民時間,且可超過半年未入境(我每年暑假一定會去) uscis只說直系親屬,但Google上一些律師網站是寫配偶或是未成年子女(是我媽的角度 還是以我的角度?),不知道是否適用。 想請教一下我的居住累積目前怎麼算,其實我滿想2015就可以開始的,只是2017可能因為 實習和課業,一月底才能入境有點麻煩,希望不影響時間計算 謝謝各大版友 (第一次用手機發文,如果排版奇怪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60538699.A.C88.html
cchris: 可看我之前的推文;要有五年的報稅資料或是房租/房貸證明 04/14 02:23
cchris: 如果他們採信你的證明文件,是有可能同意;當然也可能失敗 04/14 02:24
cchris: 如果申請公民失敗的話,就只好從可被接受的時間點重新累積 04/14 02:24
cchris: 詳情可讀M-476的附件M-477的第二頁 04/14 02:29
cchris: 總之,你必須持續報稅/持續交房租/繳房貸,才會相信你沒中斷 04/14 02:30
k5745250129: 謝謝大大,我媽媽是跟外公外婆住,沒有房租這些紀錄 04/14 10:34
k5745250129: ,想說她監護身份不曉得夠不夠 04/14 10:34
k5745250129: 所以只要離境不超過半年就可以一直算下去嗎? 04/14 10:35
cchris: 你媽離境沒超過半年,就不需要這些東西,可以直接辦 04/14 14:22
cchris: 你如果想單純一點,就不要離境超過半年,老老實實的跑移民監 04/14 14:23
k5745250129: 非常謝謝您的解答,第一個算是解決了,第二個就是最 04/14 19:44
k5745250129: 好別睹一把Q 只是因為面臨這樣的困難,我還會再想一 04/14 19:44
k5745250129: 下 04/14 19:44
cchris: 那就把你(不是你媽)的報稅記錄準備好 04/15 00:57
cchris: 這五年都要報稅 04/15 00:57
k5745250129: 我是學生沒有工作,好像沒有這資料?(報稅部分因為 04/16 00:06
k5745250129: 沒收入,一直沒研究,若有還麻煩糾正跟說明了,謝謝 04/16 00:06
k5745250129: ) 04/16 00:06
wolfzr280: 沒收入還是一樣要報稅喔 04/16 00:24
cchris: 規定就是要有五年報稅紀錄;不照規定多半就被拒 04/16 08:09
cchris: 沒收入一樣可以報稅;而且綠卡要報全球所得,還要報海外帳戶 04/16 08:10
cchris: 你如果海外帳戶總值超過一萬美金,就要申報海外帳戶 04/16 08:10
k5745250129: 這樣算我沒有達標,那我再跟我媽討論報稅的事 04/17 20:06
k5745250129: 非常謝謝大家 04/17 20:07
k5745250129: 因為學校和實習事務很可能會拖到時間,想找最適合的 04/17 20:07
k5745250129: 方法 04/17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