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hoolflower (CINDY)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請問] 眷屬未一同收到綠卡
時間Sat Apr 16 01:09:45 2016
各位親愛的大大:
我是綠卡申請的眷屬(dependant),AP/EAD Expire:2017年2月,
未一同與主申請人收到綠卡,
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幾個問題。
主申請人背景──
EB2, TSC Center,
PD:2014年1月
PERM Approved:2015年8月
140、485送件日期:2015年11月20日(Premium concurrent)
140 Approved:2015年12月4日
Finger Print:2015年12月18日
AP/EAD Received:2016年1月20日
Greencard Received:2016年3月22日
問題如下:
1. 我與我先生結婚至今1年10個月,除了送件與蓋指紋外,其他時間皆在新加坡工作,
是否有可能被面試,所以還未通過呢?
2. 如果需要面試,是否會在一個月前收到通知呢?
3. 若無法在指定的時間內面試,而需要更改面試時間,是否會造成更大的拖延?可能會
拖延多久呢?
4. 因工作關係,所以我持有新加坡永久居民身分,是否造成背景調查,而延誤與主申請
人一起核准485通過?
5. 請問各位大大,最近是否有主申請人與眷屬未同時收到綠卡的案例分享呢?
因為我的工作需要一個月前提出辭呈,
而且提出的當月不得請假,
所以在拿到綠卡前,
無法決定何時遞出辭呈以前往美國與先生同住。
因此提出這些問題,
想請各位大大為我解惑,
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的分享與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156.15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60740187.A.024.html
→ cassine: 很長見,因為有可能是分開審 04/16 08:23
→ cchris: 1有 2應該 3是 幾個月 4不一定 5滿坑滿谷 04/16 09:00
→ cchris: 既然你有AP/EAD,為什麼要拿到綠卡後才肯辭職赴美? 04/16 09:01
→ cchris: 為什麼不現在就辭職? 你已經可以合法住在美國、合法工作 04/16 09:05
→ cchris: 根本不需要等綠卡通過;事實上485的人應該要住在美國 04/16 09:05
→ cchris: 而不該住在海外,只有不得已時才使用AP短期出國旅行 04/16 09:06
→ cchris: 曾經有人485後沒住美國而被去信要求解釋,詢問是否要放棄 04/16 09:08
→ cchris: 也可能因為長期沒住美國而要求面談 04/16 09:08
→ schoolflower: 非常謝謝兩位C大的清楚回覆! 04/16 12:04
→ schoolflower: 感激不盡! 04/16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