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hris: 持綠卡八年以上,且稅負超過一定數字才需要繳棄國稅 04/18 13:59
→ cchris: 你父親今年是第8年,所以已滿足八年條件;還要滿足另外3條件 04/18 14:02
→ cchris: 例如過去五年的平均稅負超過15萬美金;注意這是稅金 04/18 14:03
→ cchris: 每年交15萬美元的稅給美國,這是真正的大戶;不曉得你爸是否 04/18 14:04
→ cchris: 如果不是就不要想太多;連交棄國稅的資格都不符合 04/18 14:04
→ jackaly: 哇!原來還有這種稅,看來應該是可以直接放棄了 04/18 14:36
→ jackaly: 如果不放棄,我爹明年入境美國會遭遇什麼樣的對待?? 04/18 14:37
→ jackaly: 另外,不管是自願放棄或綠卡被沒收,都要繳棄國稅嗎? 04/18 14:45
推 marathons: 建議現在放棄綠卡,將來仍可從公民配偶再申辦綠卡. 04/18 16:20
→ cchris: 被「沒收」其實也是自願同意放棄的 04/18 23:35
→ cchris: irs官網也有對expatriation tax的適用對象有詳細的說明 04/18 23:35
→ cchris: 總之,你爸的資產若不到2百萬鎂,且稅額不到十五萬鎂,就不符 04/18 23:42
感謝c大的說明
所謂"稅額"15萬鎂是指年收入不超過15萬鎂嗎?
→ breakofdawn: 有綠卡最好不要離開美國超過183天還是180天? 04/19 22:38
推 jason770301: 181天 04/20 06:00
其實我爸從來沒有離開美國超過180天,但還是被海關刁難~唉~
※ 編輯: jackaly (140.115.135.36), 04/20/2016 15:01:08
→ cchris: 不是,是每年繳15萬美金的稅;你爸應該不是這種大戶吧? 04/20 15:44
→ cchris: 如果以淨稅率20%來算,年收入大約是75萬美金才合格 04/20 15:45
→ jackaly: 我爸不是… 04/21 14:59
→ cchris: 那就不用杞人憂天 04/22 00:43
→ Fireya: 呃但是你爸就真的沒住(定居)在美國啊 這不能說是刁難吧... 04/22 17:30
→ Fireya: 綠卡是給住在美國的人用的 原則上公民才有長住海外的自由 04/22 17:32
→ Fireya: 國 04/22 17:33
→ Fireya: 把綠卡當觀光簽用 被帶進小房間不應該說這是「刁難」 04/22 17:45
→ Fireya: 認識一個老牙醫也曾經類似你爸這樣跑美國跑了15年 他也進 04/22 17:46
→ Fireya: 過小房間 你爸和那老牙醫被帶進小房間問話其實是「正常」 04/22 17:47
→ Fireya: (PS老牙醫配偶小孩早成公民 他也很久沒去美國 也沒退休後 04/22 17:48
→ Fireya: 去美國和家人團聚的意思 他說他習慣長住台灣) 04/22 17:49
→ jackaly: 感謝樓上各位大大的建議,我爸已經決定放棄綠卡了 04/27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