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lmissing (熱愛潛水與滑雪)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I-864 擔保人是夫妻要填兩份嗎?
時間Fri May 6 02:26:14 2016
請問一下i-864的擔保人是一對夫妻
先生退休了有SSN的收入,但是光是SSN收入的話稍微低於要求
太太則處於半退休的狀態,收入不高,但是加上太太的收入就一定超過最低的要求
兩人也一直都是夫妻聯合報稅
所以要當擔保人的話是填一個only joint sponsor
還是應該要填兩分i-864?
以為先生的主要收入是SSN,所以在1040上面的收入非常低,
所以我想應該是直接附上1040跟他們SSN的收入表格
還有報稅的紀錄真的需要每頁都印出來嗎?
每一年都有大約20頁,其實1040第一頁就有AGI了,
是不是只要附1040就好了?,其他的條重點放?
還是所有報稅的表格都印?
另外問一個問題,申請人跟被申請人最近幾年都在台灣工作
所以需要擔保人
但是被申請人在美國有一間房產,
最近收到州政府的tax reaccessment value是$160,000 USD
那可以直接用這個房產來申請嗎? (房子沒有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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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assine: 1.要看也只看 1040 表格,其他可以不用印 05/06 05:57
→ cassine: 而且印 2015 年度就好 05/06 05:58
→ cassine: 2. I-864 說明書第八頁下方有寫,只有能變限的資產才能算 05/06 05:59
→ cassine: 進 asset 項,而且必須符合a.能在一年內輕易變限,和b.變 05/06 06:00
→ cassine: 現時不會有大幅價值損失這兩個條件才能算入。因此如果贊 05/06 06:01
→ cassine: 助人打算在一年內賣掉那棟房子,也許就能算入 05/06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