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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rantula (不要改我暱稱)》之銘言: 背景:我台美雙重國籍,今年申請上加州大學的博士秋季班, 我和太太7月會一起去美國,目前兩人都在台灣並在台灣登記結婚了, 去年12月問到的最方便的幫太太申請率卡的方法是ESTA+I30+I485 十分不好意思,再請問一個問題。 若是預計使用ESTA入境+I130+I485申請.但今天看到AIT的網站說 https://www.ait.org.tw/zh/frequently-asked-questions-iv.html (第11條) 如果你計劃在台灣結婚:你的妻子應以移民身份入境美國,而不應以旅遊觀光之身份進入 美國。因為她有長期留居美之打算,她不應該使用她的B1/B2觀光旅遊簽證。如果你目前 居住在美國,你需要開始申請程序,由向對你目前在美或擬居住在美國之居住地具有管轄 權的公民與移民局,為你妻子提出I - 130移民申請。公民與移民局網站(www.uscis.gov )有完整的信息有關服務中心的管轄範圍。 K3簽證,為一快速機制以使美國公民的配偶能與美國公民在美國會合,並在美取得移民身 份。K3非移民簽證其目的是使美國公民配偶以K3非移民簽證入境美國,以繼續在美進行移 民過程,等待已提出但尚未被美國公民及移民局決定核准的I - 130移民簽證申請。如果 結婚地點在美國以外的國家,你的妻子必須在結婚所在國之領事館申請 K3簽證。為取得 K3身份,美國公民之外籍配偶必須與美國公民結婚,且美國公民已為其外籍配偶提出 IR-1/CR-1的I – 130移民申請。美國公民必須向美國公民及移民局提出第二個申請,即 為I - 129F申請書,如果最初的IR-1/CR-1的I – 130移民申請尚未核准,仍待美國公民 及移民局辦公室之決定。 http://www.soundimmigration.com/i-came-to-the-u-s-on-esta-can-i-adjust-status/ 這裡也有寫說可能會被permanently inadmissible to USA, 因為申請ESTA是預計90天要離境的,這樣是說謊了。 如果ESTA+I30+I485不是很萬全的話,我們要趕快辦CR1了~~~~ 板上有板友用ESTA入境變更身分成功過嗎?? 很妥當嗎???? 萬分謝謝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2.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62555603.A.C22.html ※ 編輯: tarantula (114.24.12.216), 05/07/2016 01:27:13
cchris: 板上很多人成功,板上沒有人失敗過;但入境的確不能說謊 05/07 03:18
cchris: 所以照規定必須是成功入境觀光後,臨時起意想辦綠卡 05/07 03:19
cchris: 移民局的判例是說公民配偶基於人道因素,不需要證明動機 05/07 03:20
cchris: 所以也不需要滿足入境60天才能調整身份的規定 05/07 03:21
cchris: 總之,入境時必須是真正的觀光客,才能入境;入境後可以AOS 05/07 03:22
cchris: 如果你覺得你做不到(雖然別人都做得到)或是會怕,那就CR1 05/07 03:22
cchris: 然後不必再到處去看其他人的說法,很多都是謠言 05/07 03:24
xatier: 好好做個旅遊規劃,真的去玩一趟就沒事 05/07 05:25
hcktaiwan: ESTA就行,目前還沒被玩壞 05/07 07:08
tarantula: 十萬分感謝c大 05/07 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