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guin19cs (Nav)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美國工作問題
時間Wed May 18 20:14:40 2016
各位好,
我在台灣從事攝影工作,由於有一個機會可能會被一位關島人僱請到關島拍攝寫真(一天)
。這樣有沒有法律上的疑慮?算非法打工嗎?不曉得這種狀況是否要申請工作簽?又或者請
對方將款項匯到台灣比較好呢?
先謝謝大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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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assine: 要是 05/18 22:14
→ cassine: 收美國來源薪水就要有工作身分 05/18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