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ssine: 聽說有誤 05/23 10:45
→ hcktaiwan: 你沒報稅可能要找其他辦法當她的支持者 05/23 16:56
→ ryansun1: 有的!所以這樣規劃還行囉,謝謝各位大大~ 05/23 18:37
→ cchris: B2一般會給半年,所以不需要延長I-94 05/24 04:49
→ cchris: 1沒這回事 2公民配偶只要成功入境之後,怎麼做都ok 05/24 04:50
推 bruce0428: 先在台灣結婚 然後到美國入境之後 丟I130即可 05/24 06:32
→ bruce0428: 到美國去之後再結婚 情況會稍稍有點複雜 05/24 06:33
→ bruce0428: 必須三個月後再結婚 而且面談時也必須說是三個月後 05/24 06:33
→ bruce0428: 突然改變主意 想要留下來 05/24 06:34
→ bruce0428: 如果沒有這樣說 可能會被判定是移民詐欺 05/24 06:34
→ cchris: 這是不正確的;公民配偶是不受上述限制(30/60/90天限制) 05/24 07:21
→ cchris: 這在聯邦法院的判例裡面清楚說明;公民配偶不必被檢查意圖 05/24 07:22
→ cchris: 所以只要成功入境,婚姻也是真實的,就沒問題 05/24 07:23
→ cchris: 當然移民官會努力判斷你的婚姻是不是真的;但不能用意圖來 05/24 07:23
→ cchris: 否決你的申請;公民的配偶/父母不必被檢查入境時是否有意圖 05/24 07:24
→ cchris: 總之,公民的IR不受Fraudulent/Preconceived Intent的限制 05/24 07:28
→ ryansun1: 感謝您們的強大解說,我們會在台灣登記,進入美國後蒐集 05/24 20:30
→ ryansun1: 婚姻事實的資料,並打算在第五個月提出身分轉換。 05/24 20:30
推 magnus1203: 太好了,這篇非常受用,感謝樓主與其他人的回答 06/03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