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desSide (☆Camel Club☆)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兩年條件綠卡申請永久綠卡的時間點
時間Wed Sep 7 23:20:48 2016
目前拿兩年條件式綠卡住在美國
我知道必須在兩年到期前90天提出申請移除條件,轉為永久綠卡
但昨天收到一封Homeland Security寄來的通知信
「我們的紀錄顯示你於2014.12.23以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t的身分進入美國,
你必須於獲得CPR身分滿兩年前的90天file I-751,否則身分將自動失效」
美國政府還會寄信提醒是很貼心沒錯
但問題是2014.12.23是AIT面試後發CR1簽證給我的日期
我實際上2015.02.28才入境美國,綠卡上也是寫
Resident Since: 2015.02.08
Card Expires: 2017.02.28
問題:
我應該還是以2017.02.28往前推90天再提出申請吧?(2016.12.01之後提出)
USCIS的網站也是寫條件式綠卡到期的前90天申請
難道Homeland Security的通知信是一場烏龍嗎?就.....不要理他這樣?XDD
我覺得還是來板上請教一下專業的板眾比較保險,謝謝大家協助解惑~(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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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hris: 對 對 對 09/08 08:12
→ HadesSide: 感謝C大解惑!! 09/08 10:27
推 Frankenmuth: 我的條件式022517過期耶 送完申請可以出國嗎? 09/08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