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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我本身是以F1簽證入境 Visa到期日是July 2017 目前是以OPT STEM在美國工作 到期日是July 2018 因為工作需求常出差 剛好年底有假想說回台灣把F1給再續簽一年 配偶持有綠卡 預計在十月中幫我提出F2A 並交出I-130 目前F2A排期到可以提出I-485大概需要一年半 請問依照我這種情況十月提出I-130然後年底回台灣續簽F-1會有任何刁難嗎? 爬文中很多人提到要提出I-485才算是有移民企圖 但如果面試官問的話要怎麼回答才比較適合呢? 畢竟在填寫DS-160申請簽證的時候已經指出配偶具有綠卡身份 謝謝大家 --
godtomanne:alt+f4沒有用?9/10 00:18
alt:去你媽的      9/10 00:24
F4:你才沒用      9/1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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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ris: 就說在等排期;大多數人都沒問題,會怕的話就回美後再送130 09/30 14:15
cchris: 配偶有綠卡完全不是問題;但DS160有一題是問有無在辦綠卡 09/30 14:16
cchris: 送了130就要答有,但一般也無大礙 09/30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