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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請教一個問題, 我現在在準備485 由於2008-2009年我有透過國家經費到美國交換研習, 屬於兩年條款的範圍內 雖然這是7年前的事了, 但是律師還是要求我提供09年回國後待在台灣滿兩年的證據 因為我當時還要完成phD學業以及當兵, 兩者加起來都超過1200天了 所以我只有提供當時的成績單以及服役證明 但是從律師的口氣聽起來似乎是不夠的, 他一直要我確定沒有任何其他的文件可以佐證 像是當時的租房契約, 或是收入證明或是交稅證明, 但是日期久遠, 我估計也不好取得 律師也提醒我任何地方都有可能成為REF的原因, 讓我再想想 我想請教一下有經驗的前輩, 這個部分的要求是這麼嚴格嗎? 是否真的需要想盡辦法 挖出過去有待在台灣的時間當做證明? 在此先謝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20.8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75296188.A.D91.html
flyawayla: http://tinyurl.com/zg3wrut 這個可以嗎? 10/01 14:10
lihohsin: 移民署出入境紀錄 你在台灣幾天就很清楚了 10/01 17:00
HadesSide: 去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出國紀錄證明」,可以指定調閱 10/01 21:42
HadesSide: 日期從2009年至今,上面就很清楚顯示每一筆出入台灣的 10/01 21:42
HadesSide: 日期,一份100台幣,當場辦當場領,各縣市都有移民署 10/01 21:42
HadesSide: 辦公室可申請。我的J1也有兩年條款,辦綠卡時出示這個 10/01 21:42
HadesSide: 就完全沒問題了 10/01 21:42
kkndchu: 明白了!非常感謝! 10/01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