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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是綠卡持有人,打算送I130幫配偶申請, 目前兩人都住在台灣,但應該明年初會一起到美國, 那表上的地址都填現在台灣的地址就好了嗎? 因為已經確定明年初到美國的地址了,會在加州, 這樣是要寄到Chicago還是Phoenix呢 還是直接填美國的地址就可以了? 最後我想問的是,如果在台灣幫老婆申請I130之後, 會影響到他在排期這段時間拿觀光簽入境嗎? 另外如果以後要再送i485換身份的話會因為現在沒有一起送進去而有影響嗎? 先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4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75336304.A.D0B.html ※ 編輯: Odoo (123.194.148.6), 10/02/2016 00:47:32 ※ 編輯: Odoo (123.194.148.6), 10/03/2016 00:40:30
keanur: 你的住址填美國會比較方便,已經有B簽短期觀光入境沒問題 10/03 14:47
keanur: 沒B簽的話會增加申請B簽難度,本來就很難. 10/03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