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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去年來美國當交換學者,是使用台灣學校獎 學金。目前快期滿但是老闆願意再讓我延長原本的計 畫再待一年,同時很幸運老闆願意提供未來一年的生 活補助。但我們彼此都不太熟悉該怎麼做。 想跟大家請教,若是以我的狀況,老闆給我部分補助 加上我個人支出湊齊J簽每個月最低$1600的生活費 這樣是可行的嗎?若是可行在辦理更新2019時有什麼 需要注意的地方?老闆本身給的補助,會受美國最低 工資標準的影響嗎?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8.184.147.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76822032.A.01A.html
cassine: J-1 沒有薪資下限 10/19 05:46
Fireya: 這應該VISA板的業務 10/19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