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Lee (Now of all times)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美國綠卡到公民五年間回台問題
時間Sun Dec 4 07:15:14 2016
老婆與我是2015年十月初拿到的綠卡。
老婆打算2017年三月初帶小孩(公民)回台五個月,七月底返回美國。
如果老婆在2017年十一月底又帶小孩回台五個月,2018年四月底返回美國,
這樣是否依然可以在2020年十月申請公民?
我下載了M-480稍微看了一下,
覺得這樣的回台時程應該不至於對2020年十月申請公民造成影嚮,
請問有什麼我沒有想到的風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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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hris: OK 12/04 23:42
→ RockLee: 感謝板主回覆 :) 12/05 05:30
推 fallforward: 離境少於180天都不會有問題 12/06 22:26
推 jason770301: 若一次只待美國兩週,每次回台都待五個半月(沒超過18 12/07 04:20
→ jason770301: 0天)這樣兩年後你就會被海關找麻煩了 12/07 04:20